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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场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石建正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胜春在会上就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

 

全体干警正在对海口中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市委部署,海口中院是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海口中院党组于2月13日讨论通过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根据市委的要求及海口中院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经市委督导组同意,海口中院于2月17日下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市委动员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海口中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海口中院院长、院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剑平及其他院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督导组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石建、市纪委副调研员谢卓波副组长及督导组的其他同志应邀莅临指导。会议由海口中院政治部主任何瑞星主持,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海口中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随后,黄胜春副院长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他指出,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海口中院党组决定从2014年2月开始,用8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此次活动分为3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学习教育、查找并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做到边学边查边改。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重点自主组织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着力抓好12个关键步骤,切实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司法民主,务实高效,厉行节约、制止浪费,选人用人,反腐倡廉六大长效机制,力争实现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突出问题有新进展、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升、创新工作机制有新举措、司法作风有新转变的活动目标。
    吴剑平院长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代表院党组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中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切实统一思想,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重点,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努力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查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维护人民权益。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开门搞活动”,防止自说自话、自拉自唱。要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开展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兼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石建对海口中院的动员部署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代表市委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求实效,注重突出实践特色和建立长效机制。二是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按时间节点和步骤扎实推进。三是扎实做好督导工作。市委督导组将紧紧依靠党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加强分类分层指导,坚持以好的作风抓好督导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此次教育实践活动。
    此次动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海口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下一步,中院将认真落实会议具体部署,结合吴剑平院长和石建组长的讲话精神,在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委督导组的督导下,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海口中院办公室 谢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