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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团委继续推进“学雷锋、育新苗”爱心帮教活动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06

中院团委在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举行爱心帮教及生日会活动

中院团委与法制教育中心、学员家长举行帮教协议签字仪式

生日会现场

        8月17日,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新时期的雷锋精神,继承团组织的优良传统,展现市中院青年干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社会责任感,在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瑞星同志的带领下,市中院团委前往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与该中心签订《结业学员帮教协议书》,继续深入推进“学雷锋、育新苗”爱心帮教活动。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负责人李启雄、团市委机关团委书记林诗庐、市中院机关党办主任科员王会娟、团委书记李晗等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何瑞星主任代表市中院党组向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学生家长及众多学员表达了诚挚的问候。何瑞星主任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而不少未成年人因为年少无知、缺乏法制和是非观念,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刻不容缓。近年来,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方面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取得了突出成绩,多次获得中央、省、市级的各项好评。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作为司法机关,市中院充分发挥自身特有的司法资源优势,与法制教育中心联手开展爱心帮教活动,对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何瑞星主任要求市中院团委的青年干警在此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顺利传承。
        活动中,市中院团委书记李晗与法制教育中心代表、学员家长进行了帮教协议的三方签字仪式。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市中院团委制定了详细的帮教工作方案,针对四名帮教学员存在的不同问题,分成四个帮教小组分别与学员及家长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建立了联系机制,并就学员走出中心后的帮教计划与家长达成了共识。家长们纷纷对市中院表示感谢,并希望孩子们能在市中院团委的帮助下走出以前的阴影,重拾自信,重返校园。随后,市中院团委的青年干警们与法制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为8月份生日的学员们举办了一场欢乐的生日会,虽然台风“启德”在室外肆虐,但室内却温暖宜人,市中院的青年干警们以实际行动为法制教育中心的学员送去了融融暖意。
        下一步,市中院团委将按照帮教活动方案的安排,通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跟踪交流、法制教育及回访考察等制度,为帮教对象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实现帮教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为我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团委 吴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