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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破产法庭组织召开破产预重整与重整实务问题调研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11:57

10月26日上午,企业破产预重整与重整实务问题调研会在海口破产法庭召开。海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雪丽主持会议,海口破产法庭全体法官及破产管理人代表北京金杜(海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和三家企业代表参加调研。


会上,破产管理人代表围绕预重整和重整的受理标准、预重整转重整的必要条件、预重整程序的必要性、预重整期限、预重整认可度及表决程序和表决效力、预重整和重整期间破产保护制度的落实、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的融资、出资人权益调整、房地产企业重整、临时管理人和管理人的选任、法院对预重整和重整的参与度、意向投资人和投资人招募、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衔接中的审计评估工作、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展现了较高的专业素养。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感谢海口中院提供的平台,为企业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普法课。


武雪丽表示,感谢破产管理人代表和企业代表对本次调研的重视。本次调研以问题为导向,从目前预重整及重整实践中堵点难点问题较多、效率不高、时间较长等情况出发,采取征集问题和自行发现问题方式列出提纲,邀请大家以调研座谈会方式开展充分交流,参会人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既有对学术问题的研究,又有对实务问题的探讨,也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调研成果丰富。


武雪丽指出,对于濒临破产但又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应充分发挥破产预重整和重整的救治功能,发挥好府院联动协调机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实现企业涅槃重生,希望破产管理人、企业与法院加强沟通,共同为企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