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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院庭长办理再审案件开头阵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7-05-08 11:28

  近日,海口中院对海口市国土局与海口某公司国土行政管理纠纷再审案作出终审判决,为落实本院《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关于再审案件全部由院庭长办理的要求开了好头。
  海口市国土局与海口某公司国土行政管理纠纷案系省高院指令再审案件,是海口中院在《规程》施行后安排院庭长办理的第一个再审案件,由审监庭庭长王再燕主审。案件经过再审,撤销了二审的判决,依法解决了矛盾纠纷,为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土地增容行政行为提供了很好的案例指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该案的审结对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制度化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院庭长在办案中的示范效应和责任担当,海口中院于3月17日颁布实施了《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再审案件全部由院庭长承办,与其他审委会委员共同组成三人或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打造由院庭长办理再审案件的新模式,真正成为办理大案要案的中坚力量。同时配套出台《立案、审监案件扁平化管理实施办法》,完善改革措施。目前,已经立案的再审案件都已陆续安排给各院庭长办理。
  司法改革以来,海口中院紧扣司改要求,在相继完成民事、刑事、立案和审监案件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把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利用其优质审判资源和审判经验,发挥办案带头表率作用,引领和带动全院审判工作,促进案件监督管理水平以及审判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