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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出台院庭长办案和法官会议规程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7-04-10 15:51

  近日,海口中院又出台了两项审判管理制度,即《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这两项制度是海口中院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精神,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及各项司改制度的重要举措。
  2017年,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向深水区挺进,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部署的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务均要在这一年完成,海口中院重任在肩。新年伊始,海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审判管理以口诀的方式提出了十条重要意见,要求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拿出具体制度规程,其中《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就衍生于“大案要案、率先承办”“法官会议、主席提请”这两句口诀。
  《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规程(试行)》指出,院庭长办案应以“再审案件全部办、重审案件部分办、一审案件重点办为原则,并以相关扁平化管理办法和年度办案指标为依据”,明确了“发回重审案件、指令审理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和外部监督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识别标准和范围,彰显了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心,强化了院庭长办案所起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我院还出台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对专业法官会议的组成人员、讨论的案件和事项类型、召开程序、议事规则等制度做出详细规定。这项制度的出台可集思广益,帮助承办法官厘清办案思路;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审判实务专家的优势,强化其指导示范引领作用;为青年法官提供审判业务学习咨询平台,帮助他们快速成长;在案件扁平化管理的新体制下,促进法律适用尺度的统一,确保案件的审理达到预期的质量和社会效果。
  司法改革在路上,重任仍在肩上,司法改革的每一份努力都在为国家法治进程积攒正能量,每一步尝试都会带给人民群众满满的获得感。海口中院将牢记省会城市法院的责任担当,继续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