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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两文书获最高法院优秀国家赔偿文书表扬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近日,从海南高院获悉,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对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国家赔偿文书评选情况予以通报》,海南法院有两篇文书从全国法院报送的447篇参评作品中脱颖而出,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本次评选经初评、复评等程序,仅有45篇参评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30篇。海南高院赔偿委员会陈宏琼法官的(2013)琼法委赔字第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荣获二等奖。海口中院赔委会陈文红法官的(2012)海中法委赔字第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则获得三等奖。
    优秀国家赔偿文书应当做到程序合法,逻辑严谨,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说理充分透彻,文字流畅精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较好。本次评选的获奖文书较好地体现了上述特点,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在公正司法保护人权中的职能作用。
    海南法院法官将学习借鉴获奖文书的优点,学习优秀文书制作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文书质量;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国家赔偿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天涯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