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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宽严相济 发挥刑事审判的维稳职能作用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对于一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来说,海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所取得的成绩可以称得上是“辉煌”:

  2008年1月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侦破处置积压命案集体三等功”,被市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本院集体嘉奖一次;

  2010年、2012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并连续多次荣获院“先进集体”称号等等。2010年7月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又一次荣获先进党支部称号,现任党支部书记陈伟同志被评为省最美党支部书记;

  2013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再次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再次为全省法院系统争得了荣誉。

  该庭干警也多次受到全国、全省的表彰奖励,现任庭长陈伟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林蔚茹、甘文萍同志都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庭在省委、市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用司法为民的思想统领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多角度、全方位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发挥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狠抓均衡结案,发改率同比降低

  近几年,该庭的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受案数明显上升,结案率明显提高,上诉率明显下降,抗诉率、发改率均有下降,办案周期明显缩短的发展态势,并逐渐进入良性循环阶段。2010-2013年,海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人员少、任务重、审判工作要求高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突击结案,共受理刑事案件542件1425人,审结520件1255人,结案率达95.94%,均圆满完成年度均衡结案目标。其中2013年结案率达到94.87%,结案率同比增长4.85%,并在保证结案率的同时,审判质量实现逐步提升,发改率比去年同比降低了16.88%,在取消预报结之后,取得了历年来最好的结案效果,受到了院里的表彰。

  灵活运用刑事审判策略惩治犯罪

  该庭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关注社会治安形势、人民群众的心理期待、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坚持灵活运用重轻、快缓调节功能,灵活运用刑种选择、惩罚手段、审理方式等审判策略,注重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严惩与从宽互济,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把“严”的一手用足,坚持重罪重判,2010-2013年判处死刑150人(含死缓104人),判处无期徒刑134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329人。此外,2010-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由海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判决的36名被告人死刑,该36名死刑犯均已被执行死刑,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对海南省的社会治安、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坚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先后成功审理了陈泽武等23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团伙犯罪案件,罗文明故意杀害海口市第十一小学学生许某案,张耀扬杀害“的姐”案,海南首起高考诈骗案(杨柳利用高校招生诈骗案),被告人彭玉龙、沈意盛杀人碎尸案,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4亿元、被害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被告人谭宝会、贾贵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和敏感案件,全力维护海口地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坚持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的重要方针,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主动积极配合“雷霆扫毒”行动, 2010-2013年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44件452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6.57%,依法审理了涉案的海洛因多达7077克的罗泽鸿等9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和涉案海洛因达13915.69克的刘国祥等6人贩卖、运输毒品案,2013年还受理了涉案毒品数量和纯度均为该院有史以来受理毒品案件之最的被告人林倾邦等9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以及涉案毒品类型达六种类型的被告人唐龙华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有效遏制了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积极稳妥处置涉外案件和少数民族案件。严格涉外案件的办理程序,妥善处理了被告人丹尼尔、何氏艳芳等走私毒品案、被告人克里等走私毒品案、被告人阿多·保罗·科维、王春丽走私毒品案等涉外案件。认真贯彻民族政策,妥善处理了霍加阿卜拉·图尔荪阿依姆死刑执行案件。审慎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成功审结了孙占年、肖介清等省、厅、处级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避免职务犯罪轻刑化,2010-2013年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23件43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人、无期徒刑3人。始终坚持打罚并重的原则,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严厉打击危害民生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稳妥审理 “清网行动案件”、新类型犯罪案件,有效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把“宽”的一手用好,真正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的刑事被告人,以及责任分散的涉众型共同故意伤害案件中作用较小的刑事被告人,在量刑时区别对待,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13年全年适用非监禁刑共124人。同时,对责任分散的故意伤害案件从轻、减轻处罚,例如被告人李华锋等24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被告人为了争霸一方,成帮结伙持械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考虑到李华锋等14人系未成年人,又分别有从犯、投案自首、主动赔偿、取得谅解、在校学生等情节,分别给予了从轻、减轻处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该庭坚持遵照最高院的统一要求,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为避免量刑程序流于形式,在庭审中注重引导强化量刑辩论,并加强裁判文书的量刑说理性。对量刑指导意见中未涉及到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积极探索规范量刑的方法和途径,根据毒品数量及纯度以相近类型毒品为基准物进行量刑。积极同本级人大、政法委联系,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交流和沟通,取得各方支持与配合,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保证了案件审判顺畅有序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11年-2013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共计45件150人。同时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该庭还注重总结经验,加大调研力度,积极为明年量刑规范化的正式实施做好了准备工作。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

  该庭一直注重根据本庭工作实际,注意分析刑事审判具体情况,发现突出问题,研究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抓好审判管理,逐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该庭建立起了动态案件管理台账,强化了庭长和内勤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及跟踪督办。并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控制办案周期,对现行“命案”和职务犯罪案件按照难易程度限期办结;规范申请延期审理,严格执行延长审限比例规定;对需要补查案件限定补查时间;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限定调解期限;严格控制开庭时间变更。该庭实行收结案情况通报讲评,强化承办人责任意识,对承办人月结案率、季度结案率、半年结案率、全年结案率进行统计分析、讲评、通报。该庭强化审判长、承办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案件合议和文书制作效率;强化立案、开庭审理、裁判、送达、执行、归档等环节的工作衔接,促进案件流转顺畅快速;坚持与侦诉机关的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规范刑事一审宣判后的送达、移送(上诉、抗诉、复核)、生效判决执行和归档。此外还开展案件清查。组织全庭全面清查2009年以来受理的案件在认定事实、证据认证、诉讼程序、合议笔录、裁判文书制作、送达、移送、交付执行、卷宗装订及归档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规范刑事审判各个环节。

  牢固树立证据裁判意识

  该庭一直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刑事审判实践,将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无罪推定、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正义等理念和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强化无罪推定理念,坚决摒弃“有罪推定”、“宁错勿滥”的错误观念,将无罪推定原则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坚决守住防止冤家错案的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该庭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2009年至今,因证据不足,海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计1案1人。强化证据裁判理念,坚持以证据为核心,重视客观证据的审查和运用,靠证据说话,以证据定案,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疑难、复杂案件审判长、庭务会讨论制度,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指导思想,至今没有办过一起错案,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公正形象。2012年,刑事审判第一庭还积极参与“两个证据规定”项目评估等新刑诉法的立法调研活动,注重规范证据审查、采信、认证,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刑事案件的质量明显提高。

  积极推动能动司法

  近年来,该庭的刑事审判工作一直坚持积极推动能动司法,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重点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每案必调,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刑事审判各个环节,促使被告人悔罪认罪、争取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2010-2013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撤诉率均达到40%以上,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及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探索建立被害人救助联动机制,促进司法救助工作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积极争取财政信访资金,仅2012年一年就对5个案件6名被害人家属申请并给付了司法救助17万元。三是加大禁毒警示宣传力度,扩大禁毒宣传教育效果。近几年,刑事审判第一庭除每年召开“6·26”禁毒宣判会外,还坚持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法制时报》、《海口晚报》开设专门的禁毒宣传版面,定期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报道。同时,与海南电视台说法栏目《法庭内外》合拍了2012年海口中院全省贩卖毒品数量最大、涉案人数众多的刘国祥等人贩卖毒品案、陈建军等15人贩卖毒品案、陈燕广等15人贩卖毒品案等三个“6·26禁毒专题节目”,以案释法,宣传法制,宣传法院禁毒工作,播出效果反映较好,并与海南电视台、《海口晚报》等新闻媒体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扩大禁毒宣传教育效果。四是坚持每年按期选派多名青年法官到海口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开展法律宣教授课,授课方式为结合近年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向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的学员们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心理学》等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启发学员们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着力提升刑事审判水平

  该庭坚持练兵办案有机结合,在全庭开展“六个一” 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即每周一场专题学习或案件讨论、每月一庭审抽查、每季一庭审观摩、每年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每人开一评查庭、每庭一专项调研,促进练兵常态化。精心组织“两评查”活动和刑事庭审观摩庭、评查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评,接受最高法院庭审评查专项督查,获得较高的评价。通过评查和讲评,使广大刑事法官从现场教学中受益,进一步强化了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切实转变不重视庭审,把庭审当形式、走过场的思想观念。坚持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刑事审判第一庭4名优秀法官分别对4名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强化全方位的跟踪指导。坚持实学实干,按期召开多场学习、案件讨论会,认真学习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关于防止和处置冤家错案的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和关于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诈骗犯罪等精品案例。

  提高刑事调研水平

  该庭一直坚持积极开展刑事审判调研、信息编报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了2009年、2010年海南省重点调研课题《我省毒品犯罪量刑问题调研》和《我省小额毒品的治理问题研究》,其中2009年《我省毒品犯罪量刑问题》已转化为成果。近年来调研工作更是取得突出成绩,除开展新刑诉法实施工作调研、两个证据规定调研及量刑规范化调研外,该庭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还连续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三、二十四届学术论文讨论会征文比赛三等奖。2013年调研内容更有所扩展,分别对大宗毒品犯罪、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故意伤害案件、诈骗案件、关于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事项对审判效率造成影响情况、罚金刑执行情况等开展多项专题调研,努力形成调研成果、工作经验予以推广。2013年刑事审判第一庭还积极参与政法委牵头开展的全市近三年刑事犯罪情况调研,担当主要调研力量,已形成相应的调研成果上报给政法委,并积极规范新刑诉法关于卷宗移送、案件管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简易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等新制度的操作流程,形成初稿为高院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提供参考。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该庭始终坚持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治理“庸懒散贪”专项整治活动、“制度落实推进年”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群众观点和共同职业价值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刑事审判队伍的使命感和凝聚力,致力于打造一支素质全面、能打硬仗的刑事审判队伍,杜绝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在每个法官身上,拒收财物、拒绝吃请的事例数不胜数,也正是这样一个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集体,历年来从没有一例违法乱纪的事件,维护了法院的形象,树立了法律的权威。

来源:天涯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