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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我市两级法院清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取得实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为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市两级法院自去年3月份起认真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对2011年12月31日前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进行清查,共将19件案件列入清理范围,标的额近4000万元。通过采取多项措施,目前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8件,未执结的11件案件也已初步形成和解意向和清理方案,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海口中院吴剑平院长对此次清理活动高度重视,要求两级法院站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对全市法院清理工作的领导,海口中院指定执行局一名副局长作为全市清理工作联系人,对两级法院列入清理范围的案件进行跟踪督促,统筹协调清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周报和排位通报制度,实行“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的“三定一包”工作机制,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清理工作中,两级法院及一把手多次向党委汇报工作,亲自与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沟通协调,为清理工作打开了局面。严格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召开的清理工作推进会以及各区委清理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立足本职,明确责任,多方联动,群策群力破解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多次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召开的案件协调会,共同研究债务履行问题,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努力推进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在清理工作中,两级法院始终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目标,将“背对背”的思想教育和“面对面”的沟通说服相结合。一方面,从依法治国和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做党政机关的思想工作,增强其履行债务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财政状况着手,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谅解,并主动放弃部分利息;最后,适时“穿针引线”,晓以理,明以义,尽力促使双方求大同、存小异,达成执行和解。
    四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两级法院在工作中既注重维护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又注重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先礼后兵,依法执行。通过逐案发出《履行义务通知书》,主动上门沟通协调等方式,努力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反复做工作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则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依法维护法律权威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 何姿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