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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安全工作获最高法院检查组好评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2013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巡视员、保密办主任李书明带领最高法院安全工作检查组一行,抽查了海口中院安全工作情况,并给予好评。省高院法警总队谢正中总队长、海口中院法警支队卢广义支队长、那启方政委等陪同参加了检查工作。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海口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瑞星关于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详细检查了安全工作台帐,以及对《人民法院安全保卫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和《公务用枪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对安全工作逐项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专门安全工作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警力配备情况、司法警务工作规范情况、司法警察装备建设情况、枪支使用管理情况、羁押室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法庭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和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等。
    检查组对海口中院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1、海口中院党组和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日常安防工作抓得紧、抓得细。2、队伍配备相对较强,安防机构健全、装备设施齐备。3、安全岗位明确,制度健全,职责清晰,落实规定到位,日常司法警务工作规范,运作顺畅。4、海口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善于在严峻的安全工作形势下汲取教训和积累工作经验,出色完成重大警务保障任务,具有坚强的战斗力。5、安全调研工作及时到位。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能及时展开调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应对措施,为有效推动安全工作规范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