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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7:12

        为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3月12日上午,海口中院在本院多功能厅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全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朝阳主持,各区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海口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海霞就2012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作了报告,各区法院代表就该院执行工作经验作了交流发言,吴剑平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吴院长指出,“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在这种形势下,全市执行法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2012年执行工作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吴院长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几点了要求:一是全体执行员要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人翁意识,强化执行职业荣誉感,强化执行工作责任心。二是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两级法院执行人员要树立法治思维,要用法治方式解决执行中的难题。要努力做到:第一、依法执行。要准确理解和执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准确适用执行措施,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实践中遇到新问题,确保执行的严肃性。第二、文明执行。不仅执行态度要文明和蔼,采取的执行措施要与被执行人的态度、行为相对应,还要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第三、高效执行。要抓好均衡结案、法定期限内的执结及超期限案件的报批审查,以及刑事财产刑的执行、执行款物清理、体外循环案件清理等专项工作,切实提高执行效率。第四、公开执行。要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公正,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第五、艺术执行。要借鉴外地法院的成功经验,创新执行方式。第六、理顺关系,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要将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发挥出来,使之成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中枢机关。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行战斗力。两级法院要着力提高执行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同时,要贯彻从优待警的原则,理解、关心、爱护、支持执行法官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切实加强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两级法院要始终将法院工作包括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执行工作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努力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探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要善待媒体,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吴院长号召全体执行人员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开始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执行局 何姿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