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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市中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恶性上访事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6:48

    近日,市中院发生一起被害人父母将瘫痪的儿子遗弃在本院立案大厅的恶性上访事件。事发后,市中院执行局反应迅速,多方联动,在及时请示院领导后,积极与各部门协同配合,成功化解了该起上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2月11日凌晨,吴开雄等九人在海口市国贸玉沙路持械伤害被害人陈祥云,致其重伤,构成一级伤残,需要终生康复训练,为完全护理依赖。法院依法判处吴开雄等人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共同赔偿陈祥云各项损失1054361.43元(扣除已赔偿8.5万元,尚应赔偿969361.43元)。考虑到陈祥云受到伤害较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市信访局、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省市两级法院共计给予陈祥云20余万元救助。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多方努力,已执行11283.09元,并向市政法委申请再次给予陈祥云司法救助。2013年11月12日,市政法委通知陈祥云不符合救助条件。得知不能得到司法救助后,陈祥云之父反应激烈,扬言要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法院上访。
    2014年1月14日上午8时许,陈祥云父母不顾市中院值班法警的劝阻,冲过安检关口,将陈祥云遗弃在本院立案大厅,来此办事的群众议论纷纷。执行局闻讯后立即派员前往,李顺华副院长到场召集执行局、刑一庭、立案庭相关人员研究处理。经报请吴剑平院长、黄胜春副院长同意后,决定从信访基金中拿出2万元,在春节前对陈祥云进行救助。根据院领导的安排,执行局法官蒋小马会同刑一庭法官曹永明带领四名法警、一名书记员将陈祥云送回其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东营镇陶令村的家中。陈祥云的父母拒绝接回陈祥云,对法院人员无端漫骂,并阻挠法院人员将陈祥云抬入其家中。在陈祥云被抬入其家后,陈祥云之母钻入法院警车车底阻拦法院人员离开现场,引起众多群众围观。考虑到现场情况混乱,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引发难以预测的后果,执行人员请来当地派出所的干警到场见证,并耐心地向在场群众摆事实、讲道理,以消除群众的误解。同时告知陈祥云父母,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尽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也应通过正当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期间,执行局副局长冯达升、张珂瑜也赶到现场一同做群众思想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场群众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与法院人员一同做陈祥云父母的工作。在共同劝说下,陈祥云的亲属将陈祥云的母亲送回家中,至此,一场持续了七个多小时的恶性上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作为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普遍存在被执行财产难找、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低等特点。市中院执行局将以开展清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从实践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高度,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丰富执行措施,努力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全面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海口中院执行局 蒋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