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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执行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4 06:23

    根据市委的要求及海口中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海口中院执行局于2月28日上午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会。海口中院执行局局长刘海霞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冯达升主持,执行局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冯达升副局长宣读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计划》等相关文件。冯达升副局长指出,根据市委和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执行局从2014年2月开始,用8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学习教育、查找并解决问题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切实完善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
    刘海霞局长在会上对全体执行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走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方法,更是治国方略。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还要求把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统一起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司法领域里的要求就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二是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重点,准确把握这一风向标。在执行工作中,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武器,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规范好自身的言行。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一级带一级,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与会党员踊跃发言,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收获和不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初步确定了下次会议的学习议题。

(海口中院执行局 赵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