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新闻窗口

法院动态

10人涉毒获刑!海口中院严惩贩卖、运输毒品犯罪

作者:u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4 10:23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吴某某、陈某某、周某某等10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悉,2018年7月至10月,广东省徐闻县男子方某与海口籍男子吴某某五次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毒品交易。方某在徐闻县找到绰号为“团长”“那四海”的上家购买毒品,然后利用其在徐闻港当调度员的便利条件,通过不买船票的方式携带毒品坐船来到海口贩卖给吴某某。吴某某除少量毒品自己吸食外,将购买来的大部分毒品贩卖给周某某、陈某某、唐某某、文某某等人。被告人方某、吴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400克、甲基苯丙胺90克。


被告人方某还涉嫌赌博罪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8年6月20日,被告人方某与同伙彭某等人以轮流坐庄的方式,组织人员在徐闻县海安镇一台球室内以骨牌为赌具进行“蒸鳌”赌博,抽水渔利,赌注最小为100元,最大不限。2018年6月21日凌晨3时许,民警当场抓获彭某等人,缴获赌资51985元及白色骨牌一副,方某在混乱中逃走,随后被徐闻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根据被告人方某、吴某某、周某某等10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及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方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毒品、毒赃罪等罪名判处陈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3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