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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20:06

法办〔2018〕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
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暂行办法》(法办发〔2011〕9号)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全国共有28个高级人民法院选送了裁判文书参加评选。经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共有106篇裁判文书在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获得不同等次的奖项,其中刑事类文书25篇、民事类文书53篇、行政类文书28篇。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衡量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标尺,直接关系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此次获奖的裁判文书较为充分地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特点,在文书格式及构成要素、叙述事实及论述说理、引用法律及裁判主文、语言文字及标点符号、示范意义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凝聚了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的智慧,是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成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不满足于现有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前进。希望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及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官以此次优秀环境资源裁判文书评选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切实贯彻宪法法律的要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将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培养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为全面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