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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审判促感化 爱心帮教助成长——海口市少年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3-05 11:32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少年法庭

    海口市少年法庭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是海南省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集中受理海口市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4年8月,在原有受案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受理秀英区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形成了刑、民、行政一体化的“三合一”审理模式。自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1件1029人,审结698件1026人,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结案周期为25天;上诉案件64件,仅5件改判,维持率92.2%。目前少年法庭共有干警5名,其中法官3名,书记员2名。少年法庭结合海口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通过建立圆桌审判、简易速裁、档案封存等制度,引入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合适成年人,设立联合帮教基地,开通微信群,成立阳光服务中心等做法,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2013年,少年法庭被授予海南省“青年文明号”。2014年11月,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一、不断创新审判模式
    少年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全力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采取圆桌审判模式。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或有对立情绪、或恐惧紧张、或无所谓破罐破摔,针对该心理特点,少年法庭采用疏导的方法,采取有别于成年人庭审的“圆桌审判”方式,有效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感,营造出较为宽松缓和的审判环境,在调查案情时,法官的态度既平和又不失严肃,用语既准确又通俗易懂,做到不训斥、不讽刺,营造亲和的人性化的法庭气氛。
    二是引入社会调查员。在庭前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个人经历、社会交往、认知能力,并在必要时深入未成年被告人的居住街道、就读学校走访调查,着重了解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行,把握犯罪主要原因,有利于正确量刑和判后帮教工作的开展。
    三是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少年法庭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能或无法联系到的情况下,邀请一名合适成年人到庭,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部分诉讼权利,有效感化被告人,保障其合法权利。如在审理陆某抢劫案中,被告人陆某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遗弃,13岁时被养父母抛弃,独自在社会上流浪,案发时其仅15岁。因无法找到其法定代理人,少年法庭邀请龙华区妇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有力维护了陆某的合法权益。
    四是推进简易速裁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快立快审,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利充分行使的前提下,做到“五快”,即快阅、快问、快查、快审、快判,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羁押时间,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抵触情绪,让其早日服刑改造,实现了办案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
    五是特殊文书制作。少年法庭法官在制作判决书时提高了论述性和说理性,撰写未年人看得懂的法律文书。自2012年起,少年法庭还结合未成年犯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情况,整合法律、事理、情感等因素,在每一份判决书以外单独制作一份温馨的法官寄语,把柔性化的人文关怀融入刚性的法律文书中,用人性化的语言,真情劝勉、唤醒失足少年的良知,为他们指明改造的方向,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关爱和希望。同时还在寄语中要求家长加强监护,帮助少年犯回归社会,迎接新生活。
    六是落实档案封存制度。对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年犯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严格档案的查询管理,切实保障失足少年的隐私权,为其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消除后顾之忧。
    七是设立特色的综合审判庭。为了更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8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原来的管辖基础上,还将秀英区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范围,有针对性地处理关于未成年人的相关案件,使得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彻底的保障。
    二、全面开展判后帮教
    判后帮教工作一直是少年法庭的工作重点,从最初的上门回访、法官电子信箱到开设帮教基地、心理辅导班、“爱心家园”微信群和“阳光服务基地”,努力实现少年司法从“罚”到“教”的转变。四年来,少年法庭共开展帮教2000人次,让好吃懒做的少年学会自食其力,让失学少年重回校园,让缓刑抢劫犯黄某变成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受到了社会的褒扬。
    上门协调助失足少年重圆读书梦。因犯罪辍学的孩子,只要其有继续读书的愿望,少年法庭都会积极与学校和老师沟通协调,努力帮其重返校园。近几年,少年法庭分管领导和法官为圆失学被告人的读书梦,奔走于多所中学,甚至到定安县雷鸣镇某中学为失足少年复学做协调工作。四年来,在少年法庭的努力下,20余名失学少年重返校园,其中4名考上了大学。
    网络帮教拉近失足少年与法官的距离。为了迎合未成年人喜欢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的心理特性,有效消除与法官面对面时可能产生的紧张情绪和压力,2012年少年法庭正式启用法官电子信箱与失足少年沟通交流,2014年建立了“爱心家园”微信群,搭建法官、心理咨询师、青年志愿者与失足少年的沟通联系平台。法官电子邮箱启用后,陆续收到迷途少年及其家长的来信,他们在信中向法官汇报改造的情况,表达改造的决心,倾述学习、生活上的困惑,也向法官咨询法律上的问题,并亲切地称呼与他们回信沟通的法官为“法官姐姐”。“爱心家园”微信群由少年法庭法官、心理辅导老师、青年志愿者和非监禁的失足青少年组成,法官在群内定期更新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形势政策等有关信息;心理辅导老师也定期更新青少年心理知识,解答失足少年青春期的疑惑;青年志愿者则以大哥哥大姐姐的身份与失足少年交流,活跃群里气氛,打消失足少年的顾虑,让他们能彻底敞开心扉,迎接新生活。
    心理辅导解答失足少年的困惑。2014年5月20日,在这个充满美好寓意的日子,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班正式开班。为了给失足少年及其家长提供专业的帮助,秀英法院特别聘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来授课解疑,首次授课共有137名失足少年及家长参加。心理辅导班的开办,把海口市所有缓刑期内未成年人及其家长集中在一起,有利于青少年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也有利于家长有的放矢的开展家庭教育,有效解决了少年法庭案多人少难以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的困扰,打开了帮教工作的新局面。
    不断创新实现帮教“零距离”。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及预防是全社会的责任,少年法庭一直致力于挽救每一个少年犯,但光凭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实现的。2012年9月,少年法庭与秀英区团委合作成立了“秀英区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整合青年志愿者的力量帮教失足少年。2014年12月,少年法庭与秀英区秀英街道办联合成立“阳光服务基地”,以社区为试点,借助网格员深入社区的优势,对未成年犯实行“一对一”回访帮教。试点工作完成后将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区、全市全面铺开,让更多的失足少年收益。
    三、积极推进法制教育
     一个因抢劫受审的未成年被告人,受审时问法官:“阿姨,审完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了?”有些家长在法庭哭诉:“孩子犯了错,我们带回家教育就好了,用得着判刑嘛,谁家孩子不犯错啊!”……在众多的案件中,法官发现,少年法盲很多,家长法盲也为数不少。据此,少年法庭的法官意识到不能只是坐堂办案。他们把法庭的工作向前延伸到学校、街道、社区,以案说法。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和法制宣讲等途径,用触目惊心的案例,给孩子们宣讲法律,给家长上法制课。
      2012年10月,少年法庭配合中央电视台12频道《见证》栏目拍摄“特色法庭里的特色法官”纪录片,全面体现了少年法庭审理案件的特色与法官的丰富情感,并通过真实案件重演,警示、教育未成年人。该纪录片播出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普法教育效果明显。(下转第59页)
    (上接第43页)    2013年,少年法庭与海口电视台《法庭故事汇》栏目合作拍摄未成年人犯罪短剧5部,以电视短剧的形式,通过演员的表演情景再现案件发生的始末,同时还结合法官点评等手段,以案说法,寓法于故事,以达到普法宣传警醒世人、增强市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为了扩大普法效应,秀英区人民法院还派出三名副院长分别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同时以少年法庭法官为主力,成立法官宣讲团,收集常见青少年犯罪案例,制作宣传图片,到辖区中小学普法,让更多的学生知法守法,健康成长。2010年来,少年法庭法官先后到辖区7所学校做法制宣传,受教育学生近3000人次,通过媒体法制宣传报道600余篇次。
    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挽救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海口市少年法庭以关爱未成年人为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已初步摸索出了一条适合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少年司法和帮教之路,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青少年,为海口市少年司法和维权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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