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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201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作者:吴剑平 信息来源:2012年4期 发布时间:2014-07-01 13:03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剑平
(2013年1月6日)

        同志们:
        岁末年初,辞旧迎新。我们召开全院大会,总结2012年的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更好地谋划2013年的愿景。刚才,冯明同志代表院党组就去年的工作作了全面、客观的总结,也提出了今年的基本思路。这些我都赞成。记得在去年总结会上,我曾说过,法院的工作千头万绪,可归结为三件事:抓审判,带队伍,强基础。一年下来,这三件事做得怎么样呢?我想,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工作有亮点,美中有不足,建设有困难。
        所谓“工作有亮点”,主要表现在:
        (一)结案率有提高,均衡结案初见成效。2012年全院收案5427件,结案5241件,结案率96.57%,比2011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未结案数由2011年的298件降至186件,减少了112件。这一升一降表明,在正常的收案情况下,今年的办案压力会相对小一些。对此,党组是满意的。为什么这样说?理由有三:第一,这些数字是不含水份的,是干货,是院训“求实”的具体体现。第二,大家在保证正常结案的情况下,做了很多“亡羊补牢”性的工作:一是清理出预报未结案122件,已结115件,未结7件(分别是民一庭2件、刑一庭1件,立案庭4件,请各分管领导继续关注)。二是清理出体外循环未执行案290件,其中,已结265件,正在处理中25件(也要继续关注)。三是在去年清理历年旧存归档案件3063件的基础上,今年又清理旧存归档案件4319件。这些虽然是很繁琐的事情,但却是基础性工作,是未雨绸缪的工作。四是对我院的各项资产着手清理登记。家大业大,但究竟有多大的“家业”,多年来,谁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这就给管理带来了漏洞。来往帐目须清细,这项工作在去年有了个好的开头,今年上半年要拿出明细单。上述努力为我们今后工作全面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扫清了障碍,铺平了道路。第三,2012年维稳任务特别繁重,在一定程度上也考验了我们队伍的应急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年的工作一定会比去年更加轻松、更加有序。
        (二)对基层法院和法官的宣传上了新的台阶。能够站在一个更高层次上、更宽广的舞台上展示海口市基层法院和法官的工作风采。突出表现在中央电视台录制的四集纪录片《特色法庭里的特色法官》方面。这是海南建省以来中央电视台第一次对我市法院的平凡法官的平凡工作进行的集中宣传报道。
        (三)干警学理论、学业务的热情空前高涨。除了聘请著名专家、教授来授课外,院领导亲自授课,既促进了领导自身的学习,也带动了全院干警的学习。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在2012年被授予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特区法坛》先进集体、案例编报先进集体称号,获得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级人民法院称号。
        (四)抓党建带队建的力度加大。一是成立了院团委,把青年团的工作纳入了党委的工作视野,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步入有序、规范的轨道,激活了青年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二是支部建在庭上,推进“一岗双责”,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试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快年轻法官的成长步伐。四是选拔任用了一批干部。据统计,2012年共有8批次32名干部得到提拨任用。其中,处级干部9人,正科领导8人,副科领导2人,正科非领导6人,副科非领导7人。此外,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职务25人次,任命助理审判员、代理审判长4人,选派4名部门副职领导到区法院挂职锻炼,推荐2名部门正职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推荐2名部门副职领导横向交流到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召录公务员4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院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使我院干部队伍的职级待遇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所谓“美中有不足”,主要是:
        (一)均衡结案在执行中时有反复。客观地说,经过一年努力,均衡结案的理念开始产生正面效应,但时有反复。特别是在10月份,结案率不到一个百分点。我们根据9月份的结案情况曾经乐观地估计第四季度不用加班,但10月份的结案情况却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逼着我们在11—12月不得不加班。看来,要改变一种传统观念,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做到的,非下长期的功夫不可,大家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二)作风建设成效不显。换句话说,整治“慵懒散贪”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很大程度上走了过场。突出的问题有:一是办案超审限现象还很严重,总有那么一两个法官仍然是拖案揉案压案,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二是泄露审判机密的情况比较突出。案子刚讨论完,当事人就知道了,相关的材料就交来了,有的法官为了讨好当事人,不惜出卖领导、出卖同事。最近一个时期连续发生多起泄密事件,这种歪风邪气必须坚决刹住。跑风漏气的后面,部分是人情案,更多的可能是金钱案、腐败案,是当事人把法官拉下水的案,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警惕和重视。三是工作浮躁、缺乏务实、耐心、细致、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工作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似乎是一种传染病,不仅在年轻干部中普遍存在,而且在一些老法官身上也能发现。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无论是审判业务还是政务管理,我们都制定了许多制度,用“密如凝脂”来形容也不为过,但这些制度没有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都是形同虚设。
        (四)执行力度不强,办事效率低。有的案件合议庭讨论过了或者审委会讨论过了,承办人却长期不送达当事人,压在自己的手上;有些事情交代之后,却长期没有结果。是什么原因呢?也不及时报告领导。
        所谓“建设有困难”,是指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我们院的基本建设也面临重重困难。过去没有这方面的体验,以为事情好办。经过一年的历练,尝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油盐柴米贵”。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中院一年工作的评价。总之,在过去一年里,有成绩,有问题,也有困难。成绩要继续发扬,问题要不断解决,困难要认真克服。这就是我们的态度。
        2012年12月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3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力争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力争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力争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力争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力争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5%以内,力争4%以内。这些预期目标,是我市爬坡过坎、负重上升的客观要求,更是全市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大家共同奋斗,当然也包括我们法院的努力工作。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现在就要谋划好全年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按计划去落实、去实现。今年,在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在以下方面重点下功夫:
        一、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十八大精神有很多亮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专家会有不同的解读。比如美丽中国、五位一体战略构想等等。但毫无疑问,法治是亮点之一。报告第一次提到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概念,表明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可以说,法治的春天来到了!我们为此欢呼,我们倍受鼓舞。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法律人不仅要学习好、宣传好十八大精神,更为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即以法治的精神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党组要认真研究,拿出一二三来。这里,我按照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提出六个要点: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二是坚定不移地为经济社会“五位一体”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到我院,就是要为海口“四宜三养”城市的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底层设计,更需要底层施工,我们为此努力,是职责所在,当责无旁贷;五是坚定不移地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六是坚定不移地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抓“均衡结案”不松手。
        古人有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悬崖中,千锤万击浑不怕,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要有这种咬定青山的精神,不抓则已,一抓到底。不仅要求每年的均衡结案,也要求每季、每月的均衡结案;不仅要求全院的均衡结案,也要求各部门、各承办人的均衡结案。真正使均衡结案成为一种理念、一种习惯。为了确保“均衡结案”在科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需要注意:一是案件的分配要均衡;二是人员的调度要均衡;三是活动的安排要均衡。
        三、抓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事关全局。十八大后中央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得党心、民心。在省委六届三次全会上,罗保铭书记也主要强调作风建设。他说,海南当前发展的最大困难是如何真正实现干部作风转变。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在全省干部群众中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罗书记指出:不要过分夸大客观困难,而要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应该扪心自问,海南发展慢的主要原因中有没有作风不正、作风不实?有没有执行力不强?有没有庸懒散贪?有没有说大话、干虚活?他指出,海南当前发展最大困难不是外部环境、客观条件,而在于我们如何真正实现自身的作风转变,如何敢于、勇于向自己的作风开刀。这段话讲的太好,太深刻。可以说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党的作风在法院系统主要体现为审判作风。对照罗书记的讲话,上述问题在我们海口市法院系统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法院的作风事关司法公信力,事关法院和法官形象,事关司法权威的树立,事关老百姓对司法的评价和认可,决不是一桩小事,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突出要抓的有四条:一是抓审限内的结案及超审限案件的报批。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案件应当在审限内结案,确有原因不能审结的,应当办理延长审限的报批手续。按照省高院的要求,报批审限延长不能超过案件收案总数的5%-10%。监察室在一季度对此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清理。凡超审限又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报批手续的,要严肃处理。二是在法官中认真开展一次法官与当事人换位思考的大讨论。真正从观念深处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这个我在不同场合多次讲过)。当事人打官司可能一辈子就一个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评价是通过个案的裁判结果来评价的。政治部要作为一项任务安排下去。三是开展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机密的专题教育。对违反审判纪律、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出卖同志的人要严肃处理。必要的时候,请纪委派驻组的同志出面查处。这件事是我们在2013年重点整治的一项任务。四是开展廉洁司法的教育。法院工作性质特殊,每个案件的处理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出于追求利益的本然,当事人必定会穷尽各种手段,打通各种关节寻找自己的代言人。而中国又是一个有着悠久人情传统的社会:相信人情,不相信证据;相信权力,不相信法律。这就给案件的处理增加了更多复杂的因素。你处理的结果不合他的意,他就对你不满意。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的职业是一种刀尖上的职业,稍有不慎,就要受伤。因此,法官务必保持中立,务必跟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务必坚守职业的操守和法律的底线。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半点含糊。廉洁问题,对法官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底线要保住,否则会付出沉重代价。警钟必须长鸣,廉洁必须常抓。
        四、抓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约束力。
        制度建设,从本质上说,是法治的体现。制度约束力具有公平性、预设性、普遍性和公示性,既表现为对行为的规范和管束,又表现为对行为的引导和激励。发挥制度的作用,首先要有好的实用的制度,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良法善制。其次,制度及其条文不在多,而在管用。多了记不住,记不住又怎么去执行呢?所以,我们一要加强制度的修订,围绕现有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着力填补“制度空白”和“制度漏洞”。二要用最简练的语言、最小的篇幅制定出让大家记得住、好执行的制度。三要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及时把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四要严格执行制度,减少执行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的危害还要大。制度一旦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五是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违反制度的行为。领导要带头学习制度,带头遵守制度,带头维护制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和形成崇尚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
        五、抓干部执行力的提高。
        干部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事业的功败垂成。干部的执行力,既表现为正确领会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也表现为有效组织和动员群众抓落实的能力。制度一旦制定,决策一旦作出,就要切实执行。做任何事情,都要善始善终、锲而不舍,才能成功。执行力建设,首先意味着党组执行力的提高。党组是一部车子的发动机。党组执行力不强,整个工作就没有带动力,这是执行力建设的关键。党组要起表率作用。其次,意味着中层领导执行力的提高。中层领导是输油管,是中转站,是枢纽,肩负着多重的职能。这是执行力建设的重点。再次,意味着干警执行力的提高。这是基础。所有制度、所有决策都要通过每个干警的执行行为得到体现,只有全体干警的执行力提高了,我们院的执行力才算得到提高。这是我们应有的基本认识。
        提高执行力,一要进一步强化忠诚履责意识。忠诚履责,就是要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审判事业,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努力开创人民审判新局面。二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力,不仅要有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也要有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人民审判,更是一门富有艺术性的工作,值得我们终生探求。只有能力得到提高,才能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也才敢于正视问题并善于解决问题。三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制度、决策的执行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推进工作的着力点、贯彻法律的切入点、改革创新的关键点,用创新的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法院的审判是个细活,一言一行,一字一句都会对当事人产生影响,也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影响。务必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细节决定成败,小事奠定基础。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一个不愿做小事,不会做小事的人,是做不出大事的;一个看不到细节的人或者不屑于看细节,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是不会有认真、踏实的态度,只能是应付应付,这样的人怎么能成功呢?回顾去年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有因为注意细节,关注小事而得到重用的,更有不注意细节,不关心小事而产生失误的。这种失误,不论在中院还是在各区法院都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做小事、抓细节的务实精神,缺乏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两种结果的对比,可以说,细节体现素质,细节决定命运。那些埋怨领导不重视自己、不重用自己的同志,能否从中得到一些感悟和启迪呢?要想成功,那就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吧!潜下心来,抓细节,抓小事,这是2013年应当补的一课。希望我们年轻同志既要有远大的理想,又要有务实的精神。四要努力形成正确导向,大力倡导务实作风。清谈误事,实干兴院。党中央作出了表率,我们要做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楷模。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让那些肯干事、能成事、不惹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回报。不让务实、肯干的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得利。到海口中院一年来,我在考察大家,大家也在考察我。我考察的是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为人品格;大家考察的是用人导向、用人标准。在去年总结会上,我代表党组提出五点承诺:①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②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个人小圈子;③坚持小步快走,绝不耽误大家;④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干部;⑤坚持创造条件,不断输送干部到更大的舞台去展示。这一年来,党组是按照这五点承诺做的,今后还将继续坚持,决不动摇,决不改变。
        六、抓基础建设。
        重点有三项:一是信息化建设。今年要派上用场,起到解放劳动力的作用。二是中院法庭建设用地要有实质性的进展。希望基建办交出优秀答卷。三是帮助协调各区法院人民法庭的选址和兴建。
        同志们,新的一年是新的起点,新的起点当有新的气象。法治建设,前程远大;法院工作,任重道远。在2013年的征程上,目标既然已经确定,咱们只管风雨兼程。让我们在市委和省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全面完成2013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