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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C栋首层商铺105(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16:58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01执恢7号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17年11月7日10时至2017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海南永升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濂路30号永升华府小区的房产,具体如下:1、C栋首层商铺103,评估价245.69万元,起拍价196.552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2、C栋首层商铺105,评估价245.69万元,起拍价196.552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3、C栋首层商铺106,评估价277.10万元,起拍价221.6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4、C栋首层商铺107,评估价245.77万元,起拍价196.61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5、B1栋小区商业网点(一个),评估价87.62万元,起拍价70.09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0月26日9时起至2017年10月31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10时止前于淘宝网缴纳竞买保证金。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3)标的物所欠物业、水、电、燃气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竞买者不能违背海南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房住宅政策,如竞买者不按法律、政策规定购买房产,一切后果自行承担;(5)整幢楼房办理过预售许可证,但上述房产均没有办理房产证,属于被执行人开发尚未对外办理备案登记的房产。
  咨询电话:186895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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