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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904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7-10-23 16:13

  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01执恢90、94、168、169号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17年11月23日10时至2017年11月24日10时止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海口新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项目房产:(一)904号房产,评估价282200元,起拍价282200元,保证金29000元;(二)905号房产,评估价281300元,起拍价281300元,保证金29000元;(三)1003号房产,评估价425500元,起拍价425500元,保证金43000元;(四)1701号房产,评估价961800元,起拍价961800元,保证金97000元;(五)1702号房产,评估价965000元,起拍价965000元,保证金97000元;(六)1704号房产,评估价603700元,起拍价603700元,保证金61000元;(七)1804号房产,评估价606700元,起拍价606700元,保证金61000元;(八)2002号房产,评估价979700元,起拍价979700元,保证金98000元;(九)2003号房产,评估价735400元,起拍价735400元,保证金74000元;(十)2101号房产,评估价981300元,起拍价981300元,保证金99000元;(十一)2202号房产,评估价989400元,起拍价989400元,保证金99000元。上述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上述房产占用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总证号为:海口国用(2004)第003163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10:00时前于淘宝网缴纳竞买保证金。
  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1098)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2)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3)标的物所欠物业、水、电、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竞买者购买房产不能违背海南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房住宅政策,如竞买者不按法律、政策规定购买房产,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98-66735104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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