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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114号
海南城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昌尉与被执行人海南城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01执1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该执行通知书内容为:履行(2019)海仲案字第1134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3-16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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