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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15号之一
海口舜天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张广才: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海口舜天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张广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01执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在人民币3831074.05元范围内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海口舜天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张广才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其等值财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3-02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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