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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20)琼01执异28、29号
三亚圣义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南柏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乐东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圣义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外人杜亚琴、贾晶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予以立案审查。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1执异28号、29号异议申请书、合议庭通知书。其中,异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申请解除对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金地雨林海景公馆2号楼A单元1703房、2B1613房的查封。合议庭通知书内容如下: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审判长梁琼,审判员钟山、袁文,书记员钟小兰。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01-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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