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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恢123号
海南三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8年4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王宝芬、吕刚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01执恢1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为:向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6986937.86元,负担案件执行费94386.94元,共27081324.8元;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2-30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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