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恢96号之一
海南创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南睿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创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恢96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该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海南创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秦少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违反本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失信决定书内容如下:将海南创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2年。该裁定书内容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2-25 06:58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