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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924号之二
占启柏: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潘杨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01执924号失信决定书及(2019)琼01执9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失信决定书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占启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2-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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