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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815号之二
陈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网案字第32201号裁决,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1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结案通知书,结案通知书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51188.68元,执行费667.83元,合计51856.51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其账户内的31376.76元至本案代管款账户,本院将其中30708.76元退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和将其中的667.83元抵扣本案执行费。2019年11月1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确认30708.76元到账后放弃本案剩余债权,本案可做执行完毕处理。据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网案字第32201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2-0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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