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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公 告| (2014)海中法执字第26号

王涛:
    本院执行的王涛、柳冠美罚金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海中法执字第26号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为:履行(2012)海中法刑重字第5号刑事判决所确定的并处被执行人王涛罚金人民币20万元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2014-03-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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