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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海口中院公开宣判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19-04-30 00:5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4月29日上午,海口中院对三起涉恶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邓正城等16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对邓正城等4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维持原判。对谭高东等7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中的被告人李冠跃,因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主动通过亲属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二审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他被告人维持原判。对符克豪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二审认为一审认定的5名被告人属犯罪集团不当,应予纠正,并根据各上诉人在恶势力中的地位、作用和在具体犯罪中的罪责以及案发后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按照宽严相济原则予以惩处。

当天集中公开宣判三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彰显了党和政府、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体现了对寻衅滋事、阻挠施工、破坏工程建设的严打态度,增强了广大市民和工商企业的安全感,必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

  今年以来,海口中院在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打击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改革,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对4月20日以前受理的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广大法院干警加班加点、不顾病痛坚持工作,展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的和顽强的斗争精神。
     在下一步工作中,海口中院将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整改中央第十八督导组督导我市时提出的问题,扎实开展“追逃”“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项专项活动,对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群众、收集排查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新的高潮,为自贸区(港)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