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5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院长李庆

作者:u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7 10:36

海口市十六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十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984件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40.26%),同比下降1.76%结案9122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法官人均收案358件、结案327件,分别比全省法院人均结案数多132件和117件。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13556件占全省中级法院案件总数的39.17 %),同比下降0.17%;结案1277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法官人均收案159件、结案150件,分别比全省中级法院人均结案数多38件和36件,人均结案数位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口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全面推进平安海口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425件,中院本级审结544件。依法严惩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70884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驾”“毒驾”犯罪案件280280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8208人审结走私、洗钱犯罪案件79255人,有力维护自贸港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聚焦“六清”行动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审结涉黑恶案件77649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6人。依法审结陈有东79人涉黑组织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审结涉黑“保护伞”案件1414人,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执结涉黑恶案件171件,执行到位金额3755.28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扎实推进“案件清结”攻坚行动,办结清零范围内案件47件,清零率100%。

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6件44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6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突出打击重点,对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毒品累犯、再犯、职业毒贩予以顶格处罚,一审审结重大毒品案件12件37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8人。组织禁毒公开宣判活动10场,切实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市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集体。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敏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91人,有力净化了自贸港的政治生态。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惩处美兰区新琼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长陈雁等受贿案件,保障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健康开展。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24次,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奉公。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审判原则,全市法院审结再审案件97件,其中改判35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64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对249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推动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管理,从严把握“三类罪犯”的办理条件,办结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908件。坚持“当赔则赔”原则,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切实保障了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二、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妥善化解纠纷护航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8121件,中院本级审结7852件。规范引导诚信交易,审结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3096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涉公司股权、财产权属纠纷案件490件,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贯彻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487件,全力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2355件,中院本级审结641件。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江东新区建设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审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1727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法审结撤销、变更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265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参与协调和解并撤回行政争议案件163件。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构建行政纠纷多元调解新格局。

坚持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2421件,执行到位金额42.16亿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规范查封行为、引导执行和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强化执行震慑,将373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6528人,限制出境5人,司法拘留41人,移送拒执罪8人。扎实开展服务“六稳”“六保”和“雷霆攻坚”专项执行行动10次,共执结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295件,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拍成交19.07亿元,溢价率50.61%。市中院首次在网络司法拍卖中引入“法拍贷”有效提高了财产变现效率。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夯实“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制度基础。

强化多元解纷推动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强化诉源治理,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矛盾,全市法院和市中院的受理案件数量出现首次下降良好势头。全市法院先后与海南证监局、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等10余家行政机关和行业机构签署多元解纷合作协议,打造专业诉调对接平台,促进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实质化。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设立人民调解室、高级法官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业调解室,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支持。深入推进“互联网+多元化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案件18618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调解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专业法庭职能,努力打造云龙法庭“三调联动”和医疗法庭“诉调对接”等特色经验和品牌。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各类涉民营经济主体案件13184件,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依法改判民营企业家蔡进彬无罪。积极保障民营企业经济持续发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主动上门调研企业司法需求,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出台法律指导意见6个。

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准确把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5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通过破产程序集中清理债权债务,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集中办理破产清算案件,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协调机制,会同市政府制定《海口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破产费用专项基金设立工作,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的考核管理,促使管理人勤勉履职。

激发创新活力不断提升。认真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57件,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强原创性成果保护,依法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案件1041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海南省盐业总公司与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两个“三合一”工作机制建立“1个知识产权法庭+5个保护中心+11个重点园区联系点”的服务保障模式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机构协作,联手打造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积极配合省高院完成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筹建工作,2020年12月31日,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推动重大风险有效化解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成功化解或有效稳控了一批存有风险的案件。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保障融资渠道畅通,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463件。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妥善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3件。

呵护绿水青山更加美丽。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7件。严厉打击涉南渡江流域非法采砂、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0件,为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2件,其中市中院审结的莫东伟等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首次在判决书中要求被告人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倡导“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风气。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审判,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审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件。

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诉讼服务硬件设施,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为一站式诉讼服务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撑。市中院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实时在线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畅通各类立案渠道,完成跨域立案183件、网上立案4634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诉讼业务。完善微信缴纳诉讼费等便民措施,全市法院共收取诉讼费2.89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完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机制,美兰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改革,大幅提高工作效率。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聚焦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继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430件,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针对涉家庭暴力案件签发人身保护令9件。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6件,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审结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4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落实落细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司法政策,妥善处理涉农村土地征收、流转等纠纷,审结涉征地补偿款和农村承包合同案件2930件,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快捷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调撤民事案件12641件,调撤率为24.35%。强化诉权保障,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244.13万元,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99.89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彰显裁判引领功能。切实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规范、指引作用,积极践行“三性统一”司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小案件阐明法治大道理,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市中院“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行政处罚案”,打击了微商利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发布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广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秀英区法院“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侵权案”,警示业主严禁高空抛物,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楼体外悬挂物有无坠落隐患,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龙华区法院“八旬老夫妇状告独子支付赡养费案”,提醒为人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多一些关心“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琼山区法院“业主委员会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案”,引导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与业主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美兰区法院“父母去世后子女间相互追偿赡养费案”,引导社会公众弘扬中华民族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市法院共组织公众开放日48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5场,6000余人次受到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市中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家林微评”“大海说法”特色专栏,共发布原创普法宣传作品71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创新“法治巡回云课堂”普法方式,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庭审直播案件8068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9814份,市中院在全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获评第六名。全方位做好司法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传播司法正能量,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1.5万余篇次。发布劳动争议、毒品犯罪等8类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为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扎实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激发司法改革效能

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市中院在全国率先创新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方法,使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与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相衔接,有效提高了自动履行率。该项改革举措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并入选2020年第一批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案例。稳步推进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将辖区法院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统一提级由市中院集中管辖。加快推进刑事执行局的实体化运行,审结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632件,执结率为97.98%,执行到位金额9723.29万元,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得到有效提升。

推行四类案件集中管辖。积极推动辖区法院分别对我市范围内的涉金融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和物业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共审结四类案件12278件,其中,金融案件5324件,劳动争议案件1366件,交通事故案件4493件,物业案件1095件。充分利用审判专业化、集约化优势,科学配置审判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和多元解纷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统一了裁判尺度,其中交通、金融、物业三类案件的结案率均达到97%以上。此外,调解结案率、改判发回重审率、人均结案数等审判质效指标均有所提升,专业化审判格局初见成效。

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面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推行涵盖一、二审以及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简单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围绕“30%的法官办理70%的简单案件”的目标,设立专业速裁庭或专业速裁团队,全方位开展简案速裁工作,全市法院采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3914件,同比上升274%,其中市中院审结3142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3.31天。对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速执结简单案件10166件,同比上升71%,做到简案快执。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31142件,占比31.35%。严格落实员额法官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4次,评查案件6816件,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案件44305件,服判息诉率达82.78%,案件发改率2.74%,申请再审率为0.33%。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召开法官专业会议127次,切实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90次,讨论案件258件,切实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审判领域的优势。

创新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涉诉信访举报案件第三方质量评查,建立由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2人组成的评查人才库,完成88件涉诉信访举报案件的评查工作,评定差错和瑕疵案件7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做到了“以案促改”。认真总结评查的经验做法,制定了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起常态化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网上开庭审理案件938件,有效减少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市中院积极参与最高法院“数助决策”试点工作,挖掘司法大数据潜能,形成了房屋租赁、金融纠纷等5类案件审理情况的大数据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的法治社情分析提供参考。龙华区法院建立的“一站式”文书送达平台19,在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上荣获“智慧法院”优秀创新案例奖,让司法为民驶上了“快车道”。美兰区法院研发的“金融一体化办案平台”,有效缩短了立案时间,提升了裁判文书制作效率。

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全面坚持政治建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个坚持”20专题教育,筑牢干警理想信念之基。大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向胡国运等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一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2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30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司法人才保障。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大兴调研之风,强化理论指导实践,全市法院共有14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有29篇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21专项整治和审务督察专项整改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纪律作风检查54次,有力促进了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各种司法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法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提醒谈话41人。以市委巡察和上级法院审务督察为契机,出台和修订了69项规章制度,以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法院各项管理,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七、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视监督为支持、以监督为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专项工作和依法履职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已办结并回复。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专项监督。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范化建设,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72人次。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创新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得到了市政协的高度认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29次,依法审理抗诉案件34件,办理检察建议48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实现对法院监督全覆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241件。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呼吁解决困难问题,有力促进了海口法院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的能力不足,法官业务素质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审判质效和诉讼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队伍的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制度集成创新需要进一步深化五是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问题仍然突出,干警身心健康和人员流失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审判法庭、信息化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离自贸港法院的建设标准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和平安海口、法治海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在政治建设上彰显更高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施展更大作为。聚焦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积极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江东新区开发建设,妥善审理涉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案件,全力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努力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22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在改革创新上打造更多品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坚持制度集成创新大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推动成立海口破产法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金融审判体系创新。推进审判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口法院特色品牌。

四是在司法为民上取得更实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立案登记制,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发挥家事、旅游、交通、物业等特色法庭的审判职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和碧海蓝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体现更严要求。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筑牢队伍建设根基。强化审判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调研能力,不断满足自贸港建设的审判人才需求。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以***、王庆伟等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大力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惩司法腐败,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六是在接受监督上表现更加自觉。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认真对待委监委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站在全面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历史起点,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国家战略、海南担当,海南振兴、必有我功”的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乘风破浪、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海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报告有关注解

 

    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与结案总数的比值,本指标为效率指标,说明法院按法定时限结案情况。计算公式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数÷结案总数×100%。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限均有明确规定,比如, 民事、行政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

    2.“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和“行业清源”六项扫黑除恶行动。

3.“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组织犯罪罪犯。

4.“法拍贷”指借款人因住房或生产经营所需,参与法院对商品房、商业用房公开拍卖,为解决购买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相关贷款。

5.云龙法庭“三调联动”:琼山区法院云龙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法治中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构建起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类调解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行机制,在镇、村、组分别设立联合调解室、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三级调解平台”,把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6.医疗法庭“诉调对接”美兰区法院医疗法庭与省医调委之间建立长效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和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因工作表现突出,该法庭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2018-2019年度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7.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市中院设立了200万元的破产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无产可破案件或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案件得以顺利办理。 

8.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当个人或组织以故意或放任的方式侵犯知识产权所有者权利而导致其遭受损失时,司法或行政机关判定侵权者需要承担超出实际损害之外的赔偿。与常见的补偿性赔偿仅为了填平与补足权利人因知识产权被侵害所遭受的损失相比,惩罚性赔偿更强调支付给权利人实际损害之外的赔偿金,主要体现赔偿责任的惩罚性和威慑性。

9.两个“三合一”工作机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和立案、审判、执行“三合一”工作机制。

10.“ 1个知识产权法庭+5个保护中心+ 11个重点园区联系点”服务保障模式:以海口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在海南知识产权服务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5个高新区域和海南自贸港11个重点园区联系设立标准化司法保护联系点、巡回审判庭和诉调对接中心。

11.“三合一”审判机制由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12.伟等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系海口市首例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市中院一审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期,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人民币64900元,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13.“三性统一”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的统一。

14.“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和法律进宗教场所。

15.“家林微评”: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李家林撰写的杂评微文,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或法治热点事件的评析,对法院重大改革举措或经验的思考,对法官日常工作生活的所感所悟等。

16.“大海说法”:市中院法官刘大海制作的普法小视频,向社会公众进行专题普法,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和遵法守法意识。

17.“法治巡回云课堂”:将以往的传统宣传资料与微动漫、微视频等新型宣传教育方式相结合,将实体讲课与“云课堂”相结合,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进一步拓展法治教育阵地。

18.案件发改率: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判决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数占一审判决结案数的比例。

19.“一站式”文书送达平台:龙华区法院依托中国联通大数据及其服务,率先在全省推行“一站式”文书送达集约化、社会化,建立“审送分离”新模式,实现送达工作线上线下全流程智能化操作,为审判工作提供“托底式”文书送达服务,缩短了送达时间,提升了审判质效。

20.“两个坚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1.“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2.两个“一站式”建设: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