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卷系统操作帮助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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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界面
左侧菜单项:
“我的阅卷申请”:可以查看当前用户已经申请的阅卷情况,并可查看案卷。
“申请阅卷”:可以进行阅卷申请。
“批量申请”:可以进行批量阅卷申请。
二、申请阅卷
(1)点击左侧菜单项“申请阅卷”,出现申请页面,上方是阅卷申请的操作流程。在页面下方输入申请阅卷的案号,点击“下一步”。(2)出现案件信息页面,确认无误后在右侧填写所需查阅的卷宗和借阅原因。卷宗信息可以点击下方的查看案卷目录。
点击“查看案卷目录”,弹出窗口显示卷宗目录信息。
(3)提交申请后,显示提交成功。
(4)点击打印审批表,交由庭长或主管院长签字。
打印方法:右键点击页面空白处,选择“打印预览”或是点击菜单栏“文件”选择“打印预览”,或者直接点击“打印”。
点击左上角打印图标即可打印,交给庭长或主管院长进行签字,随后交给档案室。
等待案卷管理员处理您的申请。
三、进行阅卷
点击我的阅卷申请,显示:如果受理通过,显示“已调卷”,否则显示“拒绝受理”。
点击某条记录的“案号”链接,可查看申请的明细,包括拒绝受理的说明。
选中“已调卷”记录的“查看卷宗”对应链接:
则显示“目录模式”的案卷,键盘左右按键可以翻页,Ctrl+鼠标滚轮可以放大缩小,或者点击案卷四角拖动鼠标进行翻页。
目录模式中,点击左边目录可以快速定位阅读,比如点击“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9”,29即正卷第29页。
点击页面顶上的阅读模式,则以书本方式显示案卷,同样,键盘左右按键可以翻页,Ctrl+鼠标滚轮可以放大缩小,或者点击案卷四角拖动鼠标进行翻页。
“滚动模式"或“选择文书进行打印”,则以全页面形式显示案卷,方便查看大图和打印。
打印时,只有选中待打印的页面,然后选择右上角的“打印”,在弹出的打印对话框中点击“打印”即可。
“结束阅卷”是为了保障案卷访问安全,一般受理成功的案卷需在一周内进行阅读,否则案卷将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阅卷,只能另行申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