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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育海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03:02

吴育海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吴育海,男,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法学学士,生前任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吴育海1994年7月进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驻守审判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用敬业与温情践行着“公正为民”的铮铮誓言,其就职期间曾荣获海口市优秀共青团员、全省法院执行清理积案先进个人、龙华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多次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3月4日,吴育海当天连开了4个庭审理了5宗案件,下班回家后因工作劳累,于当晚不幸猝死,年仅47岁。2019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吴育海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吴育海同志 “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一、不忘初心,坚守信仰,常怀爱民之心
在25年的职业生涯中,吴育海同志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始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将一生的辛劳和心血全部奉献给了他挚爱的人民司法事业,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赤诚追求为金色天平增光添彩。作为庭长,其带领庭室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习近平同志4·13讲话等重大理论观点、战略部署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到庭室的各方面工作中。他积极参加并组织庭室干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用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以过硬的政治理论素养带领出了一支团结、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法庭队伍。他善于接地气、亲近群众,在最平凡的岗位上让人民群众通过他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值得信赖的法官。曾参加吴育海承办案件庭审的代理人得知其离世后,特意致悼文,深表痛失人民好法官的惋惜之情,并作出“做法官当如吴育海”的高度评价。
  二、一心为民,主动担当,长期扎根基层
吴育海进入龙华区法院工作以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先后在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民事审判第二庭、办公室、新坡人民法庭等基层多个岗位工作25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庭长,是一位敢于担当的“多面手”。一是服从组织安排。他一直在不同工作岗位上不断切换着不同的角色,在刑事审判中铁面无私,在民事审判中客观公正,在执行案件中临危不惧。即便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其也服从安排,为龙华区法院作出了巨大贡献。岗位虽然在变,但他一心为民的处事态度始终未变。2014年10月起,吴育海负责新坡人民法庭工作,该庭是龙华区法院最偏远的派出法庭,由于没有自己的办公楼,一直借用新坡镇政府的办公室作为开庭和办公场所。新坡法庭除了承办辖区的案件外,还承担了院里的审判任务,法院因办公场所紧张,仅能为新坡法庭安排活动板房作为开庭和办公场所,环境艰苦丝毫没有影响吴育海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办案的决心,四年如一日往返于院里和新坡镇。2018年院里先后抽调法庭人员支援执行攻坚工作后,他成了该庭唯一的员额法官,但他始终服从大局,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克服地处偏远、案多人少等困难,坚持用踏实、肯干、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院起到了良好的模范作用。二是办案质效高。自2014年10月任新坡法庭负责人起至2018年底,吴育海共办理案件1128件,办结1117件,结案率高达99.02%,年均办案近300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缠诉闹访,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三是工作“多面手”。除了要完成审判任务,作为新坡法庭庭长,吴育海还要履行人民调解、司法宣传、诉调对接、社会综治、扶贫攻坚等工作职能,他每周至少抽出一到两天走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巡回审理案件,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案件管辖的两个镇140个自然村都留下了他辛劳的足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四是大局意识强。“要发挥基层法庭作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是吴育海经常对法庭干警讲的,也是实实在在做的。2016年,新坡镇卜通村换届选举后原村民小组组长周某拒绝交出村民小组公章导致引发诉讼。吴育海作为案件承办人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及时制作了先予执行裁定,组织干警果断先行扣押公章。该案的顺利先予执行得到了新坡镇委的高度肯定,正是吴育海的有效部署、敢于决断才使得新坡镇工作顺利开展。五是综合素质高。2017年,新坡镇沃坡村某村民修建私宅工人坠楼死亡纠纷和儒逢、儒缪、美运三个村土地划分问题纠纷等两起事件引起激烈矛盾,多方争执无法解决。吴育海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多次实地调查、组织协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提出有效建议,利用诉调对接联合司法所形成合力,最终两起矛盾得以化解。
  三、严谨好学,和善有才华,因爱坚守家乡
吴育海勤学好问,在不同审判岗位自如切换。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他结合审判工作撰写的多篇业务研究论文在《特区法坛》《海口审判》发表,是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作为庭长,他工作中严管厚爱,要求“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遍”。为了保证裁判文书不出差错,他经常多次细心校对后,让庭里的书记员再轮流校对,保证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裁判文书准确无误。作为法官,吴育海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将同理心倾注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让群众、律师深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当有的败诉当事人态度恶劣,甚至恶语威胁时,他总是心平气和地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作为同事,他风趣幽默、待人和善。生活上,他经常把“有困难告诉我”挂在嘴边,力所能及为法庭干警们排解生活上的困难,让大家时刻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工作之外,他才华横溢,常常为家乡美景作诗词,离世前他在朋友圈发表的最后一首《蝶恋花》能表达出他对事业和生活的热爱,“新坡生涯居已久,远客前来,笑我法袍旧。新笋野芹宜佐酒,食虽无肉何曾瘦。南渡江边难渡口,一例风光,我与春同有。烟染疏林霞染袖,夕阳又坠丛山后。”也正是他对家乡饱含深情让他在基层坚守了25年。
  四、勤政廉洁,襟怀坦荡,坚守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吴育海时刻牢记法院队伍建设的“规矩红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中有戒,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吴育海经常告诫庭里的干警,外出办案在考验和诱惑面前要时刻把握住自己,“一定要拒收,实在不行就交给监察科”。他总是严格自律,公私分明,带头以零容忍态度反对司法腐败,有时当事人心怀感激要表示“谢意”时,他总说是份内事而婉言谢拒。离世前不久,他曾带庭室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并称将带领妻子、儿子再来一次,然而未能成行。
  25年,在吴育海的人生历程中是最充实、最辉煌、最引以自豪的25年!他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司法审判工作中,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书写了忠诚,在最平凡的岗位上用青春和生命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吴育海同志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一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