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5月27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代院长李庆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海口中院 发布时间:2020-06-09 09:50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的指导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1779件,同比上升12.23%,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42.99%;结案94148件,同比上升11.58%,结案率92.5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7%,收结案数均再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349件,是全省法院人均结案数的1.81倍。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13580件,同比上升5.21%,占全省中级法院案件总数的41.63 %;结案12904件,同比上升5.37%,结案率95.0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法官人均结案168件,是全省中级法院人均结案数的1.62倍,收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四个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在全省法院均名列前茅。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在扫黑除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力海口江东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有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四级会商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中院连续8年在中国社科院组织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前茅,2019年获评全国法院第二名。
       司法改革呈现新亮点。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行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群众诉讼更加高效便捷,“两个一站式”建设走在全省法院前列。琼山区法院云龙法庭创新“三调联动”机制,被市委政法委作为市域治理模式样板给予肯定和推广。龙华区法院率先在全省实行“审送分离”送达新模式。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10个集体、20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琼山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法官苏铭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模范法官,龙华区法院法官吴育海被追授为全国优秀法官,并被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等等。
       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000件,审结2833件;中院本级受理759件,审结678件。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从重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63件387人,重刑率为41.09%,判处财产刑3061.72万元。成功审理了赵建灏等18人的我省首例“套路贷”、王世健等27人、陈恒贵等62人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并当庭宣判,做到快审快结。集中公开宣判涉黑恶案件4次15案,打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向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效举报线索13条。
       深入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以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92件1127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37人。组织禁毒公开宣判活动9场,公开宣判毒品案件104件211人,为我市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工作先进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11月25日,市中院召开毒品案件公判会,打响了全省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第一枪”。市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阶段性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26件506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82件124人,彰显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4件5人,审结走私、洗钱犯罪案件420件936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216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审结再审案件91件,其中改判31件。推动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管理,利用科技法庭和远程视频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办结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1369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行“三个三”工作法,以“阳光服务基地”为依托创新帮教模式,有效治理和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普法宣传活动72场,14000余人次受到法制教育。市中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家林微评”“大海说法”特色专栏,并对辖区学校开展“登记式”普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发布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破产、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为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保障自贸区(港)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2367件,审结57769件;中院本级受理7038件,审结6807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2268件,审结2137件;中院本级受理1283件,审结1235件。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审结涉公司股权、财产权属等纠纷案件296件。妥善处理涉农村土地征收、流转等纠纷,审结涉征地补偿款和农村承包合同案件3903件,助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海口中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经济主体案件27463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4次,听取意见和建议。由院领导对相关重大敏感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助力风险防控化解。积极主动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1925件,保障金融市场和谐稳定。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559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依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5553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9件。在市中院设立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并于揭牌当天敲响“第一槌”。在海南知识产权服务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五个高新技术集中地设立巡回办案点和诉调对接中心,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主动靠前服务科技创新。出台10项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成立专门破产案件合议庭,审结破产清算案件54件,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市中院审理的海南龙城达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已进入重整程序,预计将盘活资产6亿余元,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困境,重新经营发展。规范“执转破”案件处理措施,将9家没有履行能力的企业及时转入破产程序。制定破产审判规程、破产考核管理等10项制度,切实规范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费用专项基金设立工作,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滥砍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2件,其中非法采砂案件12件38人。市中院成功审结陈某华等40人污染环境案,是全省涉及该罪名犯罪人数最多的案件。深入推进环境生态恢复性司法工作,逐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为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2月份,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审结涉及行政许可、公司登记、资源管理等行政案件492件,规范行政管理秩序,积极营造公平法治、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准确把握“让利不让地”的司法政策,积极服务清理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既保障了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三步工作法”,妥善审结陈惠荣等534余户坡博坡巷片区房屋征收补偿集团诉讼等棚改、拆违案件579件。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5%。优化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分区,设立送达、鉴定、保全等集中办理窗口,对审判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自2019年9月开通移动微法院以来,全面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全市法院共完成跨域立案176件,网上立案715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的便民要求,开通微信缴纳诉讼费服务功能,共收取诉讼费2.26亿余元,其中上缴国库2.17亿余元。实行诉讼费退费窗口集中办理,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截至12月31日,市中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得分在全省法院中排名第二,四个区法院排名均名列前茅。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切实发挥家事法庭、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物业法庭等特色法庭的巡回审判作用,方便群众维权,减轻群众诉累。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57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95件。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审结医疗纠纷案件54件。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审结医疗纠纷案件54件。充分依托道路交通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高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9194件。助力和谐社区建设,有效化解物业纠纷案件975件。为符合条件的7462个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54.63万元,为14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0.98万元,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0838件,执行到位金额29.94亿元,其中中院本级执结1258件,执行到位金额14.22亿元。高标准完成最高法院提出的“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93.68%,终本案件合格率100%,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1.04%。继续推动与市场监管、住建、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关于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狠抓积案化解,组织开展“利剑行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月”、“执行突击”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及长期未结案件8536件,得到了省高院陈凤超院长的批示肯定。强化执行惩戒,司法拘留117人,限制消费13935人,限制出境8人,纳入失信名单3103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人,督促138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共有352件案件进入网拍程序,成交金额4.91亿元,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大幅提升,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继续强化“四大公开”,全市法院直播庭审8491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5240篇。拓宽公开方式,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54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员4000余人次参观座谈和旁听庭审,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各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12123篇次,为法院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市法院共选派29名干警到辖区8个乡镇的13个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投入帮扶资金47.5万余元,组织干警购买扶贫农产品近20万元。目前所有帮扶对象已全部脱贫,村容村貌也得到很大改善。市中院被评为海南爱心扶贫网十佳爱心单位和2019年度琼山区甲子镇脱贫攻坚“优秀帮扶责任单位”。
       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目标,把多元解纷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法院主导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与市司法局、市侨联、市知识产权局、省律师协会、省银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有力推动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实质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高级法官调解室,引进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法官等社会调解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制定35项规章制度,为多元解纷工作提供具体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深度运用,全市法院通过平台调解案件11776件,调解成功9863件,成功率为83.76%。
       推进执行机制创新。创新“四统一”管理体制,推动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建设和改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高度评价。推行查控、外勤、辅拍等执行辅助事项集约化办理,大幅提高执行效率。将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与减刑、假释案件相结合,对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实行集中集约执行,执行到位金额4882.26万元,同比增长137.5%,其中上缴国库2282.90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到位金额2599.36万元。执行完毕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70件,履行金额2589.49万元。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机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56414件,占案件总数的55.43%。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努力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出台17项规章制度,有效指导审判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2次,专项评查6次,评查案件1156件,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挂钩,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6.05%;发改率为5.81%,申请再审率为0.33%,调撤率为50.12%。在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全市法院共有32篇文书获奖,占全省中基层法院的40%。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分调裁审”要求,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办,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基层法院设立专业速裁庭或速裁团队,快速审结案件6390件,实现用少量审判资源审理大量的简单案件。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简化改革,对960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858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对执行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速执结简单案件5961件,做到简案快执。推进诉前分流调解,分流案件17415件,成功调解12001件。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应用工作,汇聚率73.93%,达到省高院相关要求。完成知识产权法庭信息化改造和远程调解室建设,引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和中英文翻译系统,不断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远程庭审、提讯的覆盖范围,完成市第一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建设,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
       五、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干警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分批次到省内外兄弟法院考察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广开言路查找差距,征求意见建议136条,并做到立行立改、立查立改;积极开展“四个双”、党员践诺当先锋等专项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07件次。举办全市法院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演讲比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以提升基层组织力和推进“智慧党建”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推进队伍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  73次472人次,自行举办培训82次3436人次,其中组织23人次参加法律英语、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培训班,选派3名法官到英国参加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培训,以满足自贸区(港)建设的司法人才需求。围绕司法实践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市法院共完成审判调研18项,完成案例编报184个,中标的6个2017-2018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全部通过结项验收。市中院研究室获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主体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促进作风转变。加强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开展审务督察5次、作风纪律检查47次,并进行通报。不定期组织干警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共谈话提醒28人次,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人。针对省高院司法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司法巡察整改工作。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专项工作和依法履职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传送法院工作信息,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90人次,让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市中院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首次向市政协作专项报告,得到市政协的肯定和支持。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及时办理纪委监委交办事项,建立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列席法院党组会制度。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1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33件,支持2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2件。
       广泛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第一时间回应媒体关切,认真对待舆论监督,耐心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和回复网上投诉。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1900余次,处理网上信访及来信881件,做到件件有回声。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审案件2231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36.80 %。市中院聘任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主动作为,统筹兼顾,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疫情期间,全市法院依托移动微法院和“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积极开展“云上办案”,截至5月10日,共网上立案717件,网上开庭及调解3690件,执行案件 6640件,共结案13364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惩处涉防疫物资诈骗、妨害公务等涉疫情犯罪案件5件;为药企抗击肺炎疫情开辟司法“绿色通道”,保障医疗物资正常生产。全市法院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和诉讼指南15件,为企业和群众依法抗击疫情和维权提供有力指导。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案件再创新高,广大干警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勠力同心,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砥砺前行,圆满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服务自贸区(港)建设的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部分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司法改革和制度创新有待深化;队伍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化建设滞后,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自贸区(港)建设的司法需求,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如何更加有力地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如何建设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人民法院”这一主线,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努力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司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主动服务工作大局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高标准完成党委交办的任务。准确把握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始终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参加“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活动。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慎终如始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妥善审理受疫情影响高发的租赁、旅游、买卖、劳动争议等纠纷,综合运用多元调解、活封活扣、先予执行、破产重整等法治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化危为机。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抓好执法办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对民营企业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强化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绿水青山筑牢法律屏障。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违控违等行政案件,保障海口江东新区建设和其他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以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助力“诚信海口”建设。
       三、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助力海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继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努力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等可比性量化指标全面提升。稳妥推进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基层法院加快推进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法庭布局调整,打造海口特色审判品牌。扎实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切实抓好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四化”法院队伍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素能建设,大力培养和储备国际化审判力量,不断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司法人才需求。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执法司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五、坚持科技强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信息化建设,深化移动微法院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快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升级,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不断满足审判信息化和便利化需要,切实为法官办案减负。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在审判领域的深度运用,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六、坚持接受监督,打造公开透明法院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切实办理好建议和提案。认真对待纪委监委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和抗诉案件。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让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时代责任,回应人民期盼,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以更高的司法水准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时代伟业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