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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3年3月31日在海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院长屈建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39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3年3月31日在海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屈建民

各位代表:
  现将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有关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海口中院过去的五年,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时代特点,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五年。五年来,海口中院的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6798件,审结26326件;共收执行案件10681件,结案9380件,执结标的额188?7亿元。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7816件,审结7734件,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执行案件共收案2109件,结案1665件,执结标的额149?76亿元。2002年市中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107件,审结2025件;执行结案214件,执结标的额19?998亿元。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大局
       (一)坚持“严打”方针,严惩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47件3087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900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我市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对影响我市社会治安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故意杀人、盗窃、街头“两抢”和涉枪、涉毒、涉黑犯罪,我院始终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先后审理了有重大影响的陈泽武等人故意杀人、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蒙文滕等人买凶杀害检察官案、王录雄等人涉黑案、吴亚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涉“法轮功” 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1999年,我院成功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法轮功”犯罪案件,受到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全国审判“法轮功”犯罪案件提供了借鉴。
  ——以审理大要案件为重点,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我院共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1件357人,依法审理了原省公安厅副厅长路景林受贿案、原海南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李耀祺等人贪污、受贿案、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陈罗荣等人贪污、受贿案和周基湖诈骗案等一大批犯罪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来,共召开宣判大会19次,宣判罪犯259人。我院在刑事审判中还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为153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有19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有325名被告人因具备投案自首、检举揭发或其他立功情节被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调节民事关系,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五年来,我院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诚信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75件,结案标的额达292?84亿元,为促进我省、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加强金融领域纠纷案件的审判,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五年来,共审理涉及金融纠纷的案件900件,涉案标的额达157亿元。特别是集中审理了涉海国投、省信托和海发行等金融纠纷案件283件,结案标的额71亿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国家金融机构的债权,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金融秩序和安全。
  2?积极、慎重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我院以审理国有企业破产、兼并和资产重组案件为切入点,坚定不移地支持国企改革,妥善处理好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群众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成功审理了破产案件35件,盘活资金近30亿元。通过案件的审理,使一批企业如琼海药等经过改制或破产、重组重获新生。
  3?积极、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配合政府开展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五年来,我院共审理了房地产案件235件,涉案标的额28?92亿元。通过审理,一大批房地产明晰了产权,一大批纠纷得到了处理,为处置、盘活积压房地产提供了法律保障。
  4?依法调节婚姻家庭、民事侵权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及时化解矛盾。我院先后审理大量的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使群众安居乐业。如原告陈灵芝诉《海南日报》名誉侵权案、范荣萍等四人诉海南省热岛风情国际旅行社保险差额赔偿纠纷案等。此外,我院对各种新类型案件采取了加强调查研究和积极稳妥处理的办法,审理了黄珂诉王启明、人民美术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注重审判效率,在审理时将调解作为前置程序,尽力做好调解工作,能调解结案的争取调解结案。五年来共调解结案289件,执行和解188件。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我院采取了司法扶困,运用各项司法保障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实行诉讼费用的减交、缓交或者免交制度;实行先予执行制度;实行法律援助的指定或建议制度等。为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我院近两年来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案件共219件,金额达1283?84万元。
  (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信任
  五年来,我院坚持维持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共审理了行政案件247件。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给予维持和确认,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变更,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消除了人民群众与某些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此外,还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8件,增强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信任。
  (四)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执行工作的动态良性循环
  五年来,我院以中央11号文件和市委7号文件为指导,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行结案1665件,结案标的额149?76亿元,基本上做到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都执行结案。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的骨头案、钉子案,连续三年实现了当年执结案件数多于新收案件数,改变了前几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执行案件积压过多的现象。
  在执行工作中,我院抓住重点,加大了金融、房地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311件,结案标的额79亿元;共执行房地产纠纷案件155件,结案标的额13亿元。我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制定和实行了执行举报奖励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新闻媒体公告曝光制度等,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五)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五年来,共审理审判监督案件836件。实行了复查工作听证制度,让复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实行了严格的再审启动程序和审判程序;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万余人次,处理来信9181件。
  调研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法官出版专著6本,在省级以上杂志、报刊上发表论文共100余篇,多篇优秀论文获奖。许多调研成果直接运用于法院各项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狠抓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公正司法水平
  (一)提高法官政治修养,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官公正司法的自觉性
  五年来,我院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并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特点,先后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双争创”、“一教育三整顿”、“转变审判作风年”、警示教育和“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等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和整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审判的中立意识、平等意识、公正效率意识、廉洁意识等司法理念逐步树立。涌现出了法警支队、书记官处等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一批先进个人成为人民法官的楷模,他们中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带病坚持工作的“全国法院模范”王绍裕,有连年审结案件数居全院首位、没有一起超审限和错案的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甘文萍,有勇斗歹徒、血洒街头的全国法院“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胡广津以及勤奋工作、积劳成疾、被《人民日报》头版刊登先进事迹的优秀法官陈援朝等。
  (二)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的监督和对法官的管理
  加强监督和管理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院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取得明显进步。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监督渠道,建立起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将以前一些临时的、突击式的监督列入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直接切入审判工作中,切实强化了对案件审理各环节的监督和对热点和敏感问题的重点监督。去年,我院又成立了法官监督委员会,提高了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追究是健全审判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几年来,我院全面推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五年来,先后有8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7人次受到通报批评或谈话戒勉等处理。
  五年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每年市人大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所有院长、庭长都到会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我院工作的审议,并对人大评议法院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学习、整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我院和区法院案件,都进行了全面督办,并将明确的意见或结果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答复市人大代表。五年来共办理人大提案71件,对市人大批转的103宗案件进行了处理、督办,做到了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还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经常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我院的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
  为改变原有法官业务素质相对偏低的状况,我院采取了强制性教育培训和鼓励性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措施。五年来,已有130余人接受培训,全院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数的81%,提前三年达到了最高法院的要求。
  在打造法官“精英”方面,我院狠下功夫,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队伍。近四年来,有34位法官获得法律博士、硕士学位。在现有法官中,法律博士、硕士已有44人,占法官人数的1/3,这一比例居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了较好反响。
  我院还先后组织多次全国性学术活动,邀请一批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到院举办专题讲座,并积极组织法官开展专门的课题研究,大批中青年法官正在成长为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
  (四)推行审判长选任,将法官职业化建设落实到审判工作之中
  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2000年,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了审判长选任,通过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对原有法官队伍进行了一次再选择,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挑起审判工作的重担。
  审判长选任后,我院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机制进行了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了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合议庭权责,彻底改变了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审批,逐级把关”的审判权行政化管理模式。同时,对审判权进行科学的分解,实行了法官助理制度,探索将审判工作与审判辅助工作分开管理的新路子。我院还严格审判长办案纪律,在合议庭成员与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条隔离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独立办案,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积极推进法院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法官特点的法院管理新机制

  五年来,我院结合实际,适时进行了一系列法院改革,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审判规律和法官特点的法院管理新机制。
  (一)以公开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取得突破
  全面推行了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庭审方式,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的中心。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建立举证时限制度。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在区法院全面推行了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对小额的债权债务纠纷快审快结。强化了法官居中裁判职责,提高了驾驭庭审的能力。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规范了法官在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司法文明形象。
  (二)不断推进审判机制创新,法院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按照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五年来,我院完成了法院机构的改革,实行了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审执分离。实行了统一排期排案制度,建立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探索了审判监督制度改革,规范再审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开庭审理程序。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了书记官体制改革和司法警察聘任制改革,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并写入《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全国法院推广。
  (三)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行立案窗口式服务
  从1999年开始,我院全面推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先后共有6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1397宗案件的审判,占各类一审案件的75?2%,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同时也监督、宣传了法院的工作。
  我院结合全市开展的“创建现代文明机关”活动,大力推行“三制”,实行了立案窗口式服务,做到收费标准公开、受案范围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立案工作服务周到、热情,办事公正、快捷,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四)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
  去年,我院对法官考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法官的特殊性和审判工作的特点,制订了专门的《法官考评办法》,并加强了对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直接作为审判长和其他法官留任、淘汰、晋级晋职和奖惩的依据。
  各位代表,海口中院五年来的审判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党委的正确领导,法院的工作就会偏离方向;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体法官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发展这一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改革,才能找到法院发展的出路。要做好审判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走法官职业化的道路,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查处力度。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的执法环境尚不尽人意,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还比较多;一些法官素质不高,全局观念不强,法律适用水平低,驾驭审判活动能力差,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法官审判作风不正,办事拖拉、态度冷漠、工作推诿、脱离群众;法官队伍中抗干扰、防诱惑、拒腐蚀的能力还不够强,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极少数法官甚至个别法院领导徇私枉法,贪赃受贿,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如刑事审判中还有一些超审限案件、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仍未根本缓解,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中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协管力度不够,管人管事脱节,对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法院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为做大做强做精做美新海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种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盗窃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街头“两抢”和涉枪、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要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切实解决刑事案件超审限问题。全面推行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坚持公开审判原则,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确保审判质量。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环境。
  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围绕国家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坚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及金融市场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继续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稳妥审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要通过行政审判有效地化解行政纷争,履行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司法审查职能。认真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1999年11号文件和市委7号文件精神,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公开听证制度;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管理,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执行复议制度;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的分权制衡。
  (二)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
  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诉讼调解制度,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深化立案改革、规范立案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审判监督改革。
  要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科技支持为后盾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实践者。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队伍建设。要树立法官的廉政意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要加强法院内部的纪律约束,严禁和防止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种枉法裁判和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少数司法人员腐败现象,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体制,建立能够形成有效激励机制的法官业绩评价标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法院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完成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