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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96年4月25日在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院长吴邦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3 19:39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6年4月25日在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海

各位代表:
        现将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199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任建新同志提出的争创四个一流的奋斗目标,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以严肃执法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经济、民事、行政、执行、复查再审等各类案件1538件,审结1337件,结案率86?9%,为维护特区省会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和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以艰苦创业为宗旨,加快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大大提高了法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改善了执法条件和投资环境,为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继续贯彻落实政法工作要“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突出打击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的审判。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32件635人,审结226件629人,结案率为97?4%。其中: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86件555人,审结180件549人,结案率为96?8%;受理刑事二审案件46件80人,审结46件80人,结案率为100%。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67人。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给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院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状况的特点,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相继开展了“打拐禁娼”、“缴黑枪”、“反盗窃”等专项斗争,锋芒始终指向杀人、抢劫、重大盗窃、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流氓犯罪集团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通过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摧毁了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刑事犯罪集团,严惩了一批首要分子和惯犯、累犯、流窜犯。
        根据省、市委的有关部署,我们始终把强化打击力度、加强“严打”声威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针对我市涉枪犯罪猖獗,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批涉枪犯罪分子,遏制了重大恶性案件的多发势头。我们还加强了对涉毒犯罪分子的打击。去年,共判处毒品犯罪分子48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6人。为了使“严打”打出声威,全年共召开宣判大会1场,旁听群众达6万余人次,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伸张了正义,教育和鼓舞了广大群众。
        我院在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还密切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发挥了公开审判、司法建议、法制宣传、指导调解在综合治理工作中作用,把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二、积极配合中央统一部署,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惩治腐败,维护经济秩序

        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我们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一年来,我院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83件118人,审结78件113人,结案率为93?9%。其中:受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76件109人,审结71件104人,结案率93?4%;受理二审经济犯罪案件7件9人,审结7件9人,结案率为100%。其中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29件44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7人。
        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斗争的深入开展,是我院确定的工作重点之一。我们将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重点打击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进行贪污、贿赂等犯罪,共审结贪污、挪用公款和收受贿赂案件17件29人。我们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突出狠抓经济犯罪大要案的审判,建立和实行了大要案报告制度和督办检查制度,实行监督指导,从组织力量和工作制度上保证大要案的审理。
        在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中,我院注意适用财产刑。该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该处以罚金,并注意追缴赃款赃物,不使经济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

        三、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服务和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积极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和房地产案件。1995年我院共受理经济案件421件,审结369件,结案率为87?6%。其中: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88件,审结238件,结案率为82?6%;受理二审经济案件133件,审结131件,结案率为98?5%。在经济审判中,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我们在加强对传统类型的经济纠纷案件审理的同时,还注重对股票、期货、产权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审判工作。
        在审判活动中,对占经济纠纷收案比例较大的借款合同纠纷,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手段,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收回国家贷款;对拖久银行信贷资金炒房炒地的,采取依法公开拍卖等形式,保证资金及时回笼;对房地产开发纠纷、建筑工程承包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形势的稳定。同时还加强对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涉及乡镇企业经济纠纷的审理,依法维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障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们加强了对房地产案件的审理。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房地产案件259件,审结216件,结案率84%。
        为了配合我市税收征管改革,加强依法治税,我院积极开展对各类税务案件的审判,有效地遏制了偷税、漏税、抗税,维护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
        去年,我院加强执行工作,重点执行银行逾期贷款和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26件,已执行案件272件,执行率为83?4%。在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中,切实做到公正裁判,依法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海南特区市场经济与国际经济体系的接轨,为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制条件。

        四、全面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告诉申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民事审判工作
        1995年,我院受理民事案件192件,审结176件,结案率为91?7%。其中,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1件,结案36件,结案率为70?6%;受理二审民事案件141件,审结140件,结案率为99?3%。在民事案件中,与群众生活和市场经济紧密相联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纠纷比上年明显增多,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土地使用权纠纷增加近两倍。居高不下的婚姻家庭纠纷仍占民事收案的首位。
       我院进一步加强对债务、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及社会上有影响的案件。如去年我院受理了轰动全省的海南大学、海大幼儿园损害赔偿案,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合议庭组成人员认真调查,精心组织开庭,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社会效果良好。我院还注意依法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民事合法权益,保障民间往来的正常发展。
        (二)行政审判工作
        1995年,我院受理行政案件32件,审结29件,结案率90?6%。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3件,审结20件结案率为87%;受理二审行政案件9件,审结9件,结案率为100%。在受理的行政案件中,土地行政案件占首位,其次是公安行政案件、城建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
        我院通过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权案件的审理,制止违法行政行为,切实保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通过对土地、城建、环保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制止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政建设。
        (三)告诉申诉工作
        我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在申诉复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信访工作,重点抓了初信初访环节。1995年我院处理来信来访340件次。我院注意解决“告状难”问题,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及时审查立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五、以严肃执法为中心,强化自身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严肃执法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必须切实坚持严肃执法。一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严肃执法:
        (一)加强审判方式改革的步伐,向改革要办案的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社会效果
        去年下半年,我院在省委书记、省长阮崇武的亲自过问下,在省高院的直接领导下,以贯彻执行省高院《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民事审判规程》为中心,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了审判方式改革,收到了明显效果:
        第一,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诉讼周期。据统计,按过去的审判方式审理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为四个半月到五个月,改革后,审理案件的平均结案周期为一个半月到二个月,缩短了近三个月的时间。
        第二,强化了合议庭功能,提高了办案质量。由于我们强调案件审理完全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法庭辩论程序确定定案依据和案件事实,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这不仅强化了合议庭功能,提高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把法官从各种关系中解脱出来,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使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坦然,更为重要的是使我们的民事审判工作归位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方式上来,归位到严肃执法上来。
        第三,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了法院地位,树立了法官形象。由于我们采用新的审判方式,突出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三个环节,加重了当事人特别是诉讼代理人的责任,促进他们把工夫下到搜集证据、熟悉案情、发挥自己专业水平上,而不是找关系,通路子,这样有效地防止了办人情案,关系案,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对判决也心服口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去年11月份我们按照新的审判方式审理的91件案子中,没有一起上诉,全部都服判息诉。

        (二)认真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工作
        去年中旬,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执纪大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专访有关部门和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经济纠纷案件、房地产案件、刑事案件中群众有反映的案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三)加强了审判机构设置方面的改革
        为了使特区审判机构的设置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去年,我们对审判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原来的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设立经济二庭,专门受理二审经济纠纷案件,原经济庭改为经济一庭,专门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我们还设立了刑二庭,专门受理刑事二审案件,原刑庭改为刑一庭,专门受理刑事一审案件。这样分工更加合理,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六、加强法院各项建设,反腐倡廉,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面对大特区特殊复杂的执法环境,我们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各项建设特别是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等有关文件,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持形势教育、职业教育,增强防腐拒变能力。去年九月至十月,我们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干警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整顿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强了干警队伍近来,严肃了警容风纪,增强了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和防腐拒变能力。
        (二)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去年,我们继续把严肃审判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刹风整纪,提高勤政廉政执法水平。在反腐败斗争中重点解决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三同”(同吃、同住、同办案)的问题。严格审判纪律,重申:法院工作人员不许吃请受礼,不许与当事人“三同”。对于办案作风不正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依法提起再审,重新作出判决。按中央要求,对是否乱收费和赃款赃物、罚没款是否及时上缴国库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全面清理了帐目。根据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补充规定的“两个不准”和最高法院“关于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要求,院党组制订了十项贯彻措施。由于院领导以身作则,全院干警积极响应,形成一片廉政清风,十项措施得到很好的执行。被省高院和其他法院予以推广,被市委联合检查组评为“艰苦奋斗教育先进单位”。在反腐败斗争中,一方面,我们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实行回避制度并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发现和总结干警中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号召全院干警向先进学习,树立了正气。
  (三)改善执法条件,强化管理秩序。一年来,在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的基本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审判大楼已经竣工使用,这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投资环境和执法条件的改善。为了强化管理,我们提出了严格执行法律,严肃审判纪律,规范审判秩序的口号,把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法院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正规化、科学化、系统化的轨道。
  一年来,我们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由于海南经济超常规发展,各类案件大量诉至法院,而人员编制,特别是审判人员严重不足,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体干警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超负荷工作,审结了一大批案件,但仍有些案件不能按期审结。
  2?海南作为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早的地区,各种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不断出现,行为超前法律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加之在海口这样一个特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干扰比较大,困难比较多,给依法审判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3?我院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审判队伍年轻,办案经验不足,各项后勤监督保障措施尚不配套,给我们的严肃执法也带了一定的影响。
  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提高。
  1996年,是“九五计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进程中,经济和社会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党和国家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将承担更艰巨的任务,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经受更严峻考验。1996年,我们工作的总方针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改善执法条件,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清形势,坚定不移地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适应客观形势发展需要,加大法院自身改革力度
  (一)全面深入推行审判方式改革
  审判方式改革,对于保证裁判公正,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法院廉政建设,提高法官素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全面深入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一是今后所有民事、经济、房地产一审案件均要按省高院《87条》操作,二审案件参照《87条》审理,把新的审判方式全面铺开。二是要在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完善合议庭活动和加大合议庭权限上下功夫。重点是实行公开调查、公开质证、公开辩论,要求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同时,进一步扩大合议庭的认证和裁决权利,加大合议庭的责任。三是要在用人制度上引进竞争机制,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对不能适应新审判方式的审判人员要及时调整岗位。四是加快制定与新审判方式相适应的配套措施。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法官在法庭上的权力扩大了,但责任也更大了,因此要把法官的责、权、利统一起来,用制度来保障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五是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法官素质。要通过学习从深层次上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组织各种庭审观摩活动,交流心得体会,促进法官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内部管理,保障良好的审判秩序
  没有严格的科学管理,就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就不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任务。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加强科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一是要在去年创造和积累的一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改变机关作风,严明各项纪律。二是进一步明确后勤保障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范围,加强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各项审判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秩序。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奖勤罚懒,表扬鼓励先进,继续加强各项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依靠科学的制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使我们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监督机制,为严肃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要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监察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政治学习、思想教育放到首位并不断深入,要结合两级法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突出“整改”重点预防。要加强各项检查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通过对干警德、能、勤、绩的考核,弘扬先进,改正错误,纠正不良倾向,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严肃警容风纪,增强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和防腐拒变能力,最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严肃执法的目的。
  二、强化“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整体功能,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今年要重点打击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犯罪,横行乡里的流氓恶势力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惯犯、累犯,车匪路霸,“贩黄”、以及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等。对那些罪大恶极、影响恶劣、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手软。二是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犯罪。要坚定不移地把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斗争进行下去,继续抓好对大案要案的审判。三是严厉打击危害改革开放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偷税、抗税犯罪,虚开、伪造和违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骗取出口退税和其他破坏国家税制改革犯罪;打击金融、商业和对外经贸中的诈骗、套汇、走私等犯罪;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击在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的犯罪。对那些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发现一个,严惩一个,绝不宽贷。在“严打”的同时,要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调节经济关系,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在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们要做好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地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一要处理好与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案件,着重审理好侵犯企业自主权案件;审理好有关企业联营、兼并和清理债务中发生的案件;审理好破产案件。二要处理好与宏观调控措施有关的案件,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要严格适用有关法律和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要加强对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审理中严格执行我国法律,遵守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重视合同约定,参照国际惯例,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

  我们要通过审判工作,切实加强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要正确、合法、及时处理好婚姻家庭、继承、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名誉权等涉及人身权利的案件。二要积极受理并妥善处理好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三是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受理和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在严肃、正确适用法律上狠下工夫,保证作出的判决准确无误,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四要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坚持严肃执法,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
  严肃执法是国家司法活动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严肃执法、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是落实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保护国家政令畅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正确、有效地行使国家审判权。二要坚持秉公办案,坚持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要大力加强审判监督。对上级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坚持执行;对于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及时审理。
  六、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认真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整个队伍建设,争取使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要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以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
  总之,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就是要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严肃执法。
  各位代表,新形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一定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为争取“四个一流”认真学习,研究提高,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海南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