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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烈日下强制执行土地交付 历时5年旧案成功执结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02:20

      一、整装待发
      5月9日8:30, 早上的阳光已经似火,琼山法院执行干警与法警共30余人集结在法院大门口,整装待发前往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某村强制执行一起历时5年3次执行未果的土地交付案件。
      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传煌在出发前作出动员:“今天前往执行的是一件“骨头案”,大家一定要严肃执行纪律,听从指挥,打出气势、打出声威。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天气炎热做好个人防暑,预祝大家凯旋归来,现在出发!”
      随着马传煌院长的一声号令,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张圣带领执行队伍出发前往旧州镇某村。
      二、案件背景
       2015年8月,旧州镇L村民小组因M村民小组、陈某侵害其物权诉至琼山法院。经琼山法院及海口市中院审理判决,M村民小组将面积44652.01平方米的土地返还旧州镇L村民小组。但M村民小组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琼山法院曾3次强制执行均因M村民小组不配合而终结执行。
       该案执行面临两项困难:一是强制执行风险较大,涉案土地长期由被执行人出租使用,地上有很多树木,强制执行可能激化村民小组之间矛盾;二是协调难度较大,被执行人认为涉案土地系其所有,对法院判决意见较大,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三、前期工作
       因该案强制执行风险大、协调难度大,琼山法院在2019年召开一次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专题研究该案执行方案,决定采取两步走战略:第一步,邀请旧州镇政府组织村委会书记、镇司法所调解员、法院执行法官召开一次协调会,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该案;第二步,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琼山法院联合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强制执行。
       2020年4月27日,黄张圣副院长、陈宝军局长前往旧州镇政府组织协调工作,旧州镇政府领导、司法所主任、村委会书记、村民小组组长等参加协调会,黄张圣副院长向涉案村民小组组长进行解释、疏导并指出对抗强制执行的后果。协调会结束后,黄张圣副院长、陈宝军局长又赶往执行现场进行勘察,并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
      四、制定方案
       因被执行人不愿意自动履行,琼山法院针对该案执行制定了“大执行活动”工作方案。成立强制执行现场指挥小组,由黄张圣副院长任组长,陈天山队长、陈宝军局长任副组长,各执行干警、法警为成员,黄张圣副院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具体分为执行组、警戒组、摄影组、保障组等,并邀请旧州镇政府2名工作人员、旧州派出所2名警察、村委会代表到场协助执行。并决定用3部挖掘机按照土地测绘桩界在涉案土地上挖出一条土地分界线,将M村民小组占用的土地交付给L村民小组。
      五、执行现场
       上午9:20,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目的地,这时执行现场已经聚集了约30名M村民小组村民,站在挖掘机的前方,并扬言对抗执行。
      “我们是琼山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正在依法强制执行土地交付,请你们配合……。”黄张圣副院长在烈日下耐心听取M村民意见,并告诫他们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析理,M村民小组村民仍然不理解法院执行工作。黄张圣副院长命令把两辆警车开到挖掘机旁,一旦有人对抗执行,立即采取拘留措施。随着一声令下,3部挖掘机同时开动。实施开挖后,M村民小组村民并没有真正对抗执行,看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试图阻挠执行的村民渐渐散去。经过近2个小时的施工,3部挖掘机在分界线中点合拢,法院将涉案土地交付给L村民小组,至此一起历时5年的“骨头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