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813号之一
吴振东: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网案字第32119号裁决,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1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内容:查封、冻结、扣划、扣押、提取被执行人吴振东在人民币68664.42元范围内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1-06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