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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恢5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09)海中法民二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及权利人的申请,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睿丰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海南承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海南承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琼山穗琼联营民政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面积为230750平方米两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书号分别为琼山籍国用(2002)字第09-0057、琼山籍国用(2002)字第09-0058)。因申请执行人对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故本院拟对上述房屋予以处置,如对该涉案房屋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或张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66722784

2019-11-01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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