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520号
徐日雄、蔡佩君: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余杰与被执行人徐日雄、蔡佩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于你们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520号之一执行裁定。
本院(2019)琼01执520号之一执行裁定内容为:
一、拍卖被执行人徐日雄持有的澄迈惠恒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9%的股权。
二、拍卖被执行人蔡佩君持有的澄迈惠恒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898-66761501
本院地址:海口市正义路8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502办公室
2019-11-05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