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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661号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琼民终 231 号民事判决书及权利人的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三和骏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宏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 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江西宏振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陶瓷(机械)产业基地 B-1-4 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证书号:2011-1714)及地上仓库(产权证号:59612,面积 3040 平方米)。因被执行人至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2019-11-0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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