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576号之一
王伟童、三亚泰利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琼 01 民终 2485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作出的(2018)琼 01 民终 2485 号追缴诉讼费移送执行函,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你们追缴案件受理费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 01 执 576 号结案通知书, 其内容如下:本院认为,本院已将执行案款足额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1-01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