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888号
海南亿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慕启予与你单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01执8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为:向慕启予支付人民币68400元,负担案件执行费926元,共69326元;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十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9-19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