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异408号
海南华瀚航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王红金、何质彬、曾桂芳:
本院立案执行的异议人(申请执行人)廊坊亿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华瀚航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王红金、何质彬及利害关系人曾桂芳合作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异408号案件执行异议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听证通知书等。其中,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内容如下: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审判长梁琼,审判员胡猛、袁文,书记员杜俊。执行异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请求追加曾桂芳为本案被执行人。听证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本院定于2019年9月19日15:00在本院执行 局310室进行公开听证审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10-09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