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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75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口千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海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2019)琼01 执751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琼01执7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林海新名下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42号钻石大厦A座802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8069号],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并已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了前述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案外人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或者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等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蒲助理
  联系方式:0898-66502917

2019-10-0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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