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112号
:
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本院(2018)琼01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及权利人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城建小额贷公司与被执行人林青、林丽英、乐东绿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乐东晨晖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乐东绿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乐东县利国镇三鸟市场(原利国糖厂厂地)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乐房权证利国字第20120025号),以及位于乐东县利国镇利国集贸市场(原利国糖厂厂地)在建工程配套设施1号楼及分摊占用地[证号:冲坡国用(2001)字第25号]。因被执行人至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2019-09-30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