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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818号
吴地月: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 穗仲网案字第 32234 号裁决,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08 月 21 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通 知书内容: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 51249.03 元及利息等,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 668.74 元;报告财产令内容: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 3 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 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 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 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9-2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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