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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恢12号之三
赵鸿涛:

   申请执行人白沙银鑫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鸿涛 典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 01 执恢 12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赵鸿涛名下琼 A9HT57 大众汽车牌SVW7167FMD 小型轿车的查封;二、被执行人赵鸿涛名下琼A9HT57 大众汽车牌 SVW7167FMD 小型轿车所有权归买受人王秋雨(身份证号 460004198209062024)所有。三、买受人王秋雨可持本裁定书到车辆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 登记手续。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9-11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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