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执行公告

(2018)琼01执762号之一
吴经文、郭春花:

   本院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曹彬与被执行人吴经文、郭春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 01 执 762 号案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编号:华智房估字[2019]第 03094 号)。报告内容为:经评估,鉴定对象登记在被执行人郭春花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秀英东方洋开发区滨景花园北边 17 号房产(产权证号 9250,面积 242.04 平方米) 于鉴定时间 2019 年 3 月 22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944659 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8-28 02:42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