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异383号
马兰、海南鼎悦祥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辽大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海南鼎悦祥贸易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广西辽大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追加 马兰、徐弘毅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予以立案审查。因你们下落 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执异383号异议申请书、合议庭 通知书、听证通知书。其中,异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马兰、 徐弘毅作为海南鼎悦祥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抽逃出资或者 出资不实的情况,请求追加马兰、徐弘毅为本院(2019)琼01执21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合议庭通知书内容如下:本案合议庭组成 人员为审判长梁琼,审判员谭碧霞、尚宏涛,书记员陈丝蓉。听 证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2日15:00在本院 执行局310室进行公开听证审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8-23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