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异369号之一
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永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王丽华对本 院司法变卖行为不服,提出书面异议。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琼 01 执异 369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为:驳回异议人王丽华的异议请求。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8-19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