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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2019)琼01执549号
海南名都润园七星生活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志成与海南干杯酒业有限公司、海南名都润园七星生活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 01 执 54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通知书内容如下:责令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变更南方国际大厦登记的用电名称为海南干杯酒业有限公司的义务;海南干杯酒业有限公司向陈志成支付人民币 50000 元;负担案件执行费 650 元,以上款项缴入我院专门账户,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报告财产令内容如下:责令你方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8-1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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