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执异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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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审查异议人海南中联有限公司对你单位合同纠纷提起异议一案。由于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01执异358号合议庭通知书及听证传票。通知书内容为: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尚宏涛、梁琼、何芳,尚宏涛法官担任审判长,梁琼法官、何芳法官担任审判员。并于7月24号上午十点在本院执行局306房进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07-16 08:14